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6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4-26 10:3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489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

  彭志伟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推进审计监督进小区,提升小区规范治理》(第202441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一)加大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宣传

  2023年8月7日印发点题整治宣传单3000张覆盖辖区全部住宅小区,同时转发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相关文件、海报、宣传视频给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转发至朋友圈,业主群,加大宣传面,并在日常检查中核查物业服务企业宣传落实情况。

  (二)加强共有资金日常监管

  我区每季度聘请业内专家组通过实地检查、查看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共收益管理、日常公维金管理等,2023年累计完成物业管理考核159个次。2023年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分别两次邀请区纪委监委、行风监督员参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联合检查、各镇(街)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交叉检查,听取、落实纪委监委、行风监督员指导意见。

  (三)落实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工作

  按照《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闽建〔2022〕8号)文件要求,我区督促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每年首季度完成上一年度公共收益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各镇(街)落实属地职责部署社区网格员实地查看审计报告公示情况。

  (四)加强审计问题整改

  加强对公共收益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和小区业主微信群公示。同时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区通报、记入企业不良信用。2023年我区对2家存在公共收益相关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区通报、记入企业不良信用。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审计工作,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加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监管。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988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