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办信函〔2024〕87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莫建鹰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大对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帮助力度的建议》(第2024407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截至目前,我区住宅物业小区共计98个,其中成立业委会的小区18个,正在筹备成立业委会的10个,1个小区处于业委会换届选举中,暂不存在逾期未换届情况。未成立业委会主要原因一是业主对于成立业委会意愿不强,难以推进;二是小区入住率低,或者首套交房时间未满两年等原因未成立业委会;三是遇到筹备组人选、经费等问题导致业委会迟迟未成立。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动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积极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积极性,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协助修订《福建省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事宜,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提升物业小区自治成效。
(二)定期组织各镇(街)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下沉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我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水平,定期邀请市建设局、物业行业专家、专业团队对各镇(街)负责人开展业委会成立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并通过季度考核、专项督导检查定期下沉指导,交流业委会成立事项,指导各镇(街)从源头上选好、用好业主委员会,推动街道、社区健全民主建设与管理机制。
(三)强化监管,加强考评结果运用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抓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环境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消防管理、防汛工作等方面定期组织开展物业季度管理考核和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以此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自律,规范物业服务行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配合市局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镇(街)、社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帮助和指导,推动提升物业小区自治成效和服务品质。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988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