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办信函〔2024〕86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莫建鹰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对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帮助和指导》(第2024402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区目前无业委会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部分小区由于各种原因暂未成立业委会,个别物业小区缺乏有效管理,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参与度低,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小区存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透明,业主对费用支出不明确;小区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物业对业主诉求回应不及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积压。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动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积极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积极性,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协助修订《福建省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事宜,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提升物业小区自治成效。
(二)定期组织各镇(街)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下沉指导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我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水平,定期邀请市建设局、物业行业专家、专业团队对各镇(街)负责人开展业委会成立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并通过季度考核、专项督导检查定期下沉指导,交流业委会成立事项,指导各镇(街)从源头上选好、用好业主委员会,推动街道、社区健全民主建设与管理机制。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配合市局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镇(街)、社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帮助和指导,推动提升物业小区自治成效。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988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