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4-03-01 17:0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4〕25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郑雅芬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的建议》(第016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一)开展镇(街)物业责任人业委会成立相关业务培训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强化我区各镇(街)物业小区属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管理机制,我区多次邀请市住建局、行业专家对各镇(街)开展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业务培训,对各镇(街)、社区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常见的难点进行剖析,为各镇(街)、社区提出解决的方法及应对的措施,帮助镇(街)、社区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水平,推动我区业委会成立,健全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机制。截至2023年我区已成立业委会小区17个,业委会筹备阶段小区22个。
  (二)推进街道社区直管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一是通过每季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和星级评定镇(街)评分权重占比给镇(街)赋权,充分调动镇(街)管理的主动性和企业配合的积极性。2023年累计完成物业管理考核、星级评定215个次,评定四、五星级项目31个,同比2022年增加24%。二是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指导镇(街)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13次,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三是通过党建引领推动社区党支部、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齐抓共管,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激励和导向作用,探索共管共治的管理模式。
  (三)强化物业服务行业指导监督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开展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抓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对辖区内通报的企业及时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上予以相应的加、减企业信用分、项目经理信用分,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物业小区自治成效。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806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