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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主要事项
日期:2023-01-10 09:2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中小学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幼儿园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依法办园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

  (三)卫生保健情况。

  (四)保育教育情况。

  (五)师德师风情况。

  (六)内部管理情况。

  (七)其他交办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