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23年,我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一)扎实做好“两项督导”整改提高,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提高全区办学水平。
(二)积极推动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力争上半年通过市级复核,下半年通过省级评估,2024年通过国家抽查认定。
(三)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跟踪督导,督促薄弱项目整改提升,促进各项指标进一步优化达标,力争2024年通过省级评估,202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三、工作内容
(一)督政工作
1.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现场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广大校长、园长、教师、家长积极参加网上满意度问卷调查(完成时间:1月2日-1月12日)。
2.迎接省“对市督导”现场评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座谈汇报工作,学校要加强精细化管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省级现场评估(完成时间:2月-3月)。
3.做好“两项督导”整改提升,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翔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估意见的函》(厦教督办函〔2022〕10号)指出的问题清单,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整改提高,并于3月份将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时间:3月底)。
4.做好2023年“两项督导”自评,对照指标开展自评,上传自评材料到市教育督导平台,接受市级“对区督导”现场评估(完成时间:9月份上传材料,10月-11月接受市级现场评估)。
5.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
(1)开展区级自评。1月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区教育系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照指标要求收集整理材料,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3月份向市教育局申请市级复核,提交自评报告,上传备查材料到市教育督导平台(完成时间:4月)。
(2)接受市级复核。5月-6月,接受市级现场复核(完成时间:5月-6月)。
(3)申请省级评估。9月份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申请省级评估,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市级复核后的整改提升工作(完成时间:6月-9月)。
(4)接受省级评估。10月-11月接受省级现场评估。(完成时间:10月-11月)。
(5)2024年通过国家抽查认定“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2022-2023学年基报表数据分析,指导学校开展整改提高。做好2023-2024年学年基报表填报上传工作,根据各校的基报数据,分析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提高,力争2024年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要求,通过市级核查、省级评估,2025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基报表填报、分析完成时间:10月份)。
7.做好《翔安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清单整改跟踪》,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成时间:每3月一次跟踪)。
(二)督学工作
1.开展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根据三年一轮规划,每年开展对部分中小学进行综合督导,督促学校加强精细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完成时间:上半年3月-4月,下半年9月-10月)。
2.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根据五年一轮规划,每年组织对部分公民办、教育集团办、集体办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创建各级示范园(完成时间:上半年3月-4月,下半年9月-10月)。
3.开展专项督导。
(1)开展期初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完成时间:2月、9月)。
(2)邀请专家、特约督学开展初中毕业班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完成时间:4月-5月)。
(3)聘请第三方开展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专项指导(完成时间:2月-11月)。
(4)聘请第三方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级达标评估(完成时间:6月)。
(5)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将评估结果上报组宣科,作为学校校长(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间:10月-11月)。
(6)落实常态化“双减”和“五项管理”督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督导委办公室工作部署,落实常态化“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双减”和“五项管理”督查工作,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培训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完成时间:每2月一次)。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好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换届工作,加强专职责任督学工作室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主题研讨,完善督学工作室的材料归档。组织开展片区活动,加强交流研讨。每月组织责任督学下校开展经常性督导。组织责任督学参加省、市、区各级培训。组织责任督学撰写督导案例,评选优秀案例,推荐参加省、市评选。加强对责任督学的考核,按完成工作量情况,及时发放责任督学劳务费(完成时间:每月)。
(三)评估监测工作
1.组织参加2023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5月-6月)。
2.组织参加2022年省义务教育艺术质量监测(完成时间:2月-3月份);组织参加2023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X)(完成时间:11月)。
3.组织参加2023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9月)。
(四)做好各项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区做好各项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