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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日期:2022-11-26 15:0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的精神,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线上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按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