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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翔安区教育局部门预算
日期:2024-01-25 10:2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有关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举措。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委属各支部开展工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拟订本区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承担本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督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年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考察、奖惩、任免等相关工作。

  (九)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十)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制定本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研科研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本辖区内区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单位进行督导。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等工作。

  (十四)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工委、老龄委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翔安区教育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研究中心 全额

  厦门市新店中学 全额

  厦门市内厝中学 全额

  厦门市新圩学校 全额

  厦门市大嶝中学 全额

  厦门市鸿渐中学 全额

  厦门市莲河中学 全额

  厦门市彭厝学校 全额

  厦门市民安中学 全额

  厦门市诗坂中学 全额

  厦门市刘五店中学 全额

  厦门市志翔中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中心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海滨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山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逸夫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和风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启航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九溪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舫山第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鸿渐小学 全额

  福建教育学院附属翔安第一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萃英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城中学 全额

  厦门市振南中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翔城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振南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后村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嶝山小学 全额

  厦门市翔安火炬实验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中学 全额

  厦大附属翔安实验学校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三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第一中心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吕塘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滨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山亭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许厝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阳光城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翼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曾林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中澳城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滨海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东方新城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九溪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海丝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福翔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祥美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科技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天成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鹭翔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金域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洋唐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悦翔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祥云幼儿园 全额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鼓锣幼儿园 全额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翔安区教育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一个核心、抓牢两个抓手,以三个支点、四支队伍、五个提升,全力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翔安经济社会进步贡献教育力量。

  (一)一个核心,以更红底色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2024年所有中小学配齐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准学校发展的方向。

  (二)两个抓手,在更高水平优化教育资源。持续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扩大优质资源总量、提升优质资源影响力为抓手,进一步做大我区教育资源“蛋糕”,促进教育空间布局持续优化,有效破解“城区挤,农村松”难题,着力做好教育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强基建,扩大优质资源总量。有序推动教育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2024年翔安区百校焕新建设任务;高质量办好新校。二是重合作,放大优质资源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名校、岛内名校合作;大力推进区内校际合作。

  (三)三个支点,以更强举措提升教育质量。瞄准痛点解决人民关切,以“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多元特色”为抓手,在更高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特色为目标,着力办好翔安百姓家门口的“一站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质量取得新成效。一是以“普及普惠”为支点,树立幼有善育新标杆。持续创建示范园,强化示范园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片区管理体制。二是以“优质均衡”为支点,构建义务教育新格局。持续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打造区属优质学校新品牌。三是以“多元特色”为支点,打造高中教育新面貌。

  (四)四支队伍,以更优人才助力教育腾飞。着力锻造一支善于管理的干部队伍、一支理念先进的研训队伍、一支精于教学的教师队伍、一支追求卓越的名师队伍。

  (五)五个提升,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一是提升德育工作成效,二是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三是提升教育督导效能,四是提升健康教育水平,五是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翔安区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51,590.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323.20万元,增长7.3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1,59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590.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翔安区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251,590.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323.20万元,增长7.3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081.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400.21万元,公用支出58,681.2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508.7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翔安区教育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590.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0,323.20万元,增长8.79%,主要是由于基建项目和设施设备添置等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9.5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等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3.0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服务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241.9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教育类机构业务补助经费、教育基建项目第三方检查评估等费用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43,984.31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财政分级补助和教育集团“以事定费”等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79,073.84万元。主要用于小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35,242.39万元。主要用于初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722.18万元。主要用于高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473.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宣传活动等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3,954.45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1,920.91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接送及校车运管服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533.2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和在校各类残疾学生补助、翔安区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及资源教室活动建设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825.2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教师培训支出。

  1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0,064.26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扩建及新办扩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教育人才待遇、合作办学、教育质量提升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904.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1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81.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393.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31.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而减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5.4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9.78%,主要原因是:对口交流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91.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资金计划。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翔安教育无线wifi覆盖一期工程,信息安全服务、教育云服务器采购,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项目等。

  2.立项依据

  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过程中,随着教育信息化 2.0 的提出,无线校园的建设是实现智慧校园必然需要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学校为广大师生提供了随时随地的访问校园网的方式。为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和共享,支撑教育均衡化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促进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普遍提升,需要统一建设无线城域网。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翔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确定两个中标人分别承接任务,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为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本项目一个采购包,评审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2,投标人被推荐为采购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后续采购包2的评审中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232.71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学前教育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已开办和拟开办幼儿园运转经费等事务支出。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普惠性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教〔2020〕59号)文件精神,对集体办幼儿园、集团办幼儿园和愿意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最高限价后给予财政补助。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翔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结合财政分级补助管理办法,财政补助资金的标准:各级示范园、一级园每生每月补助600元;二级园每生每月补助400元;三级园每生每月补助300元;基本合格园每生每月补助200元。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421.5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翔安区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4万元,增长12.5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4.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翔安区教育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0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