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两所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培训机构正式办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办学
(一)办学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桃李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洞庭路9号华论南商大厦B栋2层203单元
(三)举办者:厦门广纳才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35278242
(四)法定代表人:林权宇,身份证号:35062819xxxxxxxx16
(五)办学形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六)办学范围: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
(七)办学期限: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正式办学
(一)办学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泛识卓学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五里21号
(三)举办者:江大世,身份证号:37028219xxxxxxxx36
(四)法定代表人:江大世,身份证号:37028219xxxxxxxx36
(五)办学形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六)办学范围:面向中学生举办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补习辅导
(七)办学期限:2021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三、有关要求
(一)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我局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二)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信息,应及时报送我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再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得擅自设立办学分机构;
(三)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班次、上课时间、选用教材等应报送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向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