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度山上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
日期:2018-03-23 10:1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镇(街):

为提早落实2018年造林绿化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快我区造林绿化步伐,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7〕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山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相关镇(街)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要层层传导压力,营造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细抓落实的良好干事氛围,同时根据翔安区相关规定做好造林项目招投标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要主动做好造林绿化的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造林绿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我区按时按质完成造林任务。

二、调控进度,确保任务

造林绿化季节性强,各项准备工作要立足做早做实,确保在2018年3月下旬前完成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等各项工作,5月底前全面完成苗木栽植。各造林单位必须于10月中旬完成第一次幼林抚育,由区农林水利局于11月组织营造林成果检查验收,并于12月上旬接受省委省政府的考核验收。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地点、规模要求落实造林任务,各项工序应严格遵循作业设计方案,由区农林水利局委托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各主要工序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严把施工质量,确保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85%以上。造林完成后,三年内必须落实抚育管理工作,各镇(街)要负责督促承包户及时补植,做好除草松土、施肥、防治病虫害和预防人畜危害等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达标。

附件:2018年翔安区各镇(街)山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