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翔安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26 17:2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区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为全年经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制定《关于做好翔安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进展

  2023年12月启动政策研究制定工作。2024年1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适用范围为厦门市翔安区辖区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适用范围或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8个部分、28条措施。

  (一)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加快优质企业上市进程,提供咨询和协调服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

  (二)紧抓项目扩投资。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投资;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提早开工;开展招商引资竞赛,吸引更多商业投资,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发展。

  (三)全力稳定工业生产。科学安排生产计划,扩大生产;鼓励企业参加展销展览,争取市级资金支持;推动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四)深挖潜力促消费。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抓住春节等消费节点,激发民众消费热情。扩展壮大文旅消费,举办文旅推介会,举办多种文旅活动,吸引游客来翔旅游消费。

  (五)巩固外资基本盘,拓展引进外资新模式加强沟通,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力保项目稳定开展。

  (六)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确保完成粮食种植任务,投入新适用技术,扩展我区农业新品种,提早种粮,跟踪研究我区农业生产结构,及时调整农业布局,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七)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鼓励留厦过年,关爱企业职工,确保职工快乐安心过春节,加强用工服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日常开展“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控与存量巡查。

  (八)加强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优化安全生产统筹安排,对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整改,有关责任部门需要跟踪到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五、注意事项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翔安区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0592-7880760。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