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退役军人〔2025〕3号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退役补助经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873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在资金支出后1个工作日通知区财政部门将支出及发放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收文后请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和发放资金,做好资金发放情况的统计工作,并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2、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
2025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翔安区各镇(街) |
合计 |
备 注 |
||||||||
大嶝 |
新店 |
马巷 |
金海 |
香山 |
凤翔 |
民安 |
内厝 |
新圩 |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
61.49 |
51.52 |
102.98 |
108.9 |
86.05 |
125.44 |
73.64 |
120.13 |
142.85 |
873 |
1、2025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经费(编号:厦财社指﹝2024﹞61号调减下达。2、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 |
附件2
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 |
|||
资金情况 |
873万元 |
|||
年度总体目 标 |
通过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并维持了优抚对象群体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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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二级项目名称 |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目标值(量化) |
绩效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
产出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效益指标 |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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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补助对象生活质量 |
≧90% |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