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的通知
日期:2024-01-18 17:0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退役补助经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85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在资金支出后1个工作日通知区财政部门将支出及发放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收文后请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和发放资金,并做好资金发放情况的统计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2、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

2024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翔安区各镇(街)

合计

大嶝

新店

马巷

金海

香山

凤翔

民安

内厝

新圩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下达经费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60.8

52.09

98.03

105.92

90.98

122.3

73.54

114.68

136.66

855

1、2024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经费(编号:厦财社指﹝2023﹞63号)调减下达。2、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2

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