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退役补助经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3﹞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85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在资金支出后1个工作日通知区财政部门将支出及发放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收文后请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和发放资金,并做好资金发放情况的统计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2、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翔安区各镇(街) |
合计 |
备 注 |
||||||||
大嶝 |
新店 |
马巷 |
金海 |
香山 |
凤翔 |
民安 |
内厝 |
新圩 |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下达经费 |
||||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
60.8 |
52.09 |
98.03 |
105.92 |
90.98 |
122.3 |
73.54 |
114.68 |
136.66 |
855 |
1、2024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经费(编号:厦财社指﹝2023﹞63号)调减下达。2、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 |
附件2
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