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4-02-18 17:4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33.56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除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外,其他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具体分配单位、项目、金额及列支科目见附件)。

  收文后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翔安区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附件2: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

附件1

 

翔安区2024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

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资金来源

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分类科目

第五医院

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12.96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疾控中心

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6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医院

(一)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02.6

中央直达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20级西医住培结算

第五医院

(二)紧缺人才培养

10

中央直达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内厝卫生院

(三)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2

中央直达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133.56

 

附件2

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