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3-21 17:2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区人社局: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1号),现下达就业中心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605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就业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1号)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