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依法监督下,区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协调较快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入总体执行情况
1.1-8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9813万元,同比增加57662万元,增长18.5%,完成预算的69.9%,超序时进度3.2个百分点。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12642万元,同比增加22409万元,增长24.8%,完成预算的67%,超序时进度0.3个百分点;中央级收入145800万元,同比增加17464万元,增长13.6%,完成预算68.1%。
2.政府性基金收入118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6万元,完成预算的69.3%。
(二)财政收入分类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政收入 112642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74437万元,同比增长19.2%,完成预算的75%。其中:增值税收入24646万元,同比增长72.5%,完成预算的64.8%;企业所得税收入18546万元,同比增长35%,完成预算的83.9%;土地增值税16446万元,同比增长52.2%,完成预算的107.1%。
非税收入38205万元,同比增长37.4%,完成预算的55.4%。
2.政府性基金收入1189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3万元,完成预算的42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16万元,完成预算的69.3%。
(三)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313万元,同比增长14.6%,完成预算的67.4%,超过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19610万元,完成预算的70.4%。
3.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26万元(根据国有资本经营可安排收入相应安排支出),完成预算的67.9%。
二、2017年预算变更草案
根据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公共保障水平和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以及《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2017年预算收支调整如下: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536570万元,比年初预算529280万元调增7290万元,同口径比去年增加30453万元,增长6%。
2.区级财政收入拟调整为169587万元,比年初预算168235万元调增1352万元,同口径比去年增加15503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调增5242万元;非税收入调减3890万元。
3.中央级收入拟调整为210658万元,同比增加5945万元,增长2.9%。
4.上缴市级共享税收入拟调整为118375万元,同比增加3494万元,增长3%。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36237万元,比年初预算134885万元调增1352万元,同口径比去年增加8057万元,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72427万元,调增4892万元;非税收入63810万元,调减3540万元。
(三)分部门收入任务拟调整情况
1.区地税部门:区地税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130280万元,截至8月,区地税部门总收入124991万元,同比下降8.8%,完成预算的95.9%,超过序时进度29.2个百分点。根据1-8月运行情况和营改增工作实际,拟将区地税部门全年总收入任务调整为16046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180万元,其中区地方级税收收入4474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657万元。
2.区国税部门:区国税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200000万元,截至8月,区国税部门总收入144221万元,同比增长55.9%,完成预算的72%,超过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根据1-8月运行情况和营改增工作实际,拟将区国税部门全年总收入任务调整为18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9000万元,其中区地方级税收收入3443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715万元。
3.区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区财政部门年初非税收入预算69000万元,截至8月,区财政部门非税收入38205万元,同比增长37.4%,完成预算的55.4%。根据1-8月运行情况,拟将区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任务调整为6511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890万元。飞地收入:区财政部门年初飞地税收总收入预算130000万元,截至8月,飞地税收总收入62395万元,同比增长14%,完成预算的48%,进度慢原因主要是按季更库。根据1-8月运行情况,飞地税收总收入任务不做调整,仍为130000万元,其中飞地区地方级税收收入253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0万元。
(四)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28251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4230万元。主要调整内容为:基本支出调增8226万元,项目支出调增26004万元。
调整后各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拟调整为28335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04万元,增长13.7%;
公共安全支出拟调整为195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74万元,增长23.9%;
教育支出拟调整为860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36万元,增长14.7%;
科学技术支出拟调整为42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0.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拟调整为44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万元,增长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调整为326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8万元,增长3.2%;
医疗卫生支出拟调整为3735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47万元,增长41.9%;
节能环保支出拟调整为7746,比年初减少340万元,下降4.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拟调整为3187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10万元,增长11.2%;
农林水事务支出拟调整为77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32万元,增长17%,;
交通运输支出拟调整为9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1万元,增长16.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拟调整为143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拟调整为53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2.1%;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拟调整为201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18.5%;
其他支出拟调整为3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3.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1.全区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拟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587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3881万元,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000万元,加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4586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109万元,加调入资金110万元,减上解支出1850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357773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773万元。
2.区本级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拟调整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237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3881万元,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000万元,加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4586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20万元,加调入资金110万元,减上解支出18500万元,减净补助镇支出28219万元,可安排财力为282515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51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全区1-8月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1895万元,综合考虑我区拟出让地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拟调整为240000万元,调增140000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11294万元,应上解2016年度土地出让市级分成(扣除成本后按25%上解市级)61524万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支出为289770万元。
根据各部门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需求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拟调整为228806万元,年终结余6096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6720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调整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调整为520万元,调减80万元(主要是因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的减少),调出资金1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应不低于1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可安排支出为41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调整为410万元,调减70万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强化摸排征管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一是全面开展辖区内房地产、建安、制造业的税源摸底清查工作,健全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机制,掌握税收动态和变化趋势以及“营改增”政策对今年税收收入的影响,防止跑冒滴漏。二是积极利用协税护税平台,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强化协税护税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款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快符合条件的国有资产处置进程和安置房出售工作,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领域,不断挖掘增收潜力。
(二)努力涵养优质税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二是积极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加大对产业项目、企业技改和创新平台等领域的投入。三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围绕“三补三贴”实施精准帮扶,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支柱型龙头企业和新产业。四是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高附加值的工业型、税源型、科技型项目,培植财源。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足额保障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生十五条”,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优化公共医疗服务建设,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助力精准扶贫。三是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撬动、引导作用。
(四)优化财政管理方式,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沉淀的财政资金定期盘查、及时收回和调整,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年度终了,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统一收回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继续扩大以涉及民生资金为评价对象的项目绩效评价规模和范围,积极探索评价结果多种运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原则上不予追加部门预算,部门在年度执行中临时增加确需开支的经费事项,原则上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
(五)强化监督与风险防控,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个环节对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有效的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二是强化预算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督促各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公开本部门预算。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拓宽预算公开渠道。三是强化监督制衡机制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附件:1.2017年1-8月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17年1-8月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17年1-8月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4.2017年1-8月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5.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表
6.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
7.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8.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9.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
10.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