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8-01-12 15:5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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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7年预算执行预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四、2017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第三部分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报告附表

  一、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二、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三、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四、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五、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六、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七、2018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八、2018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翔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2018年翔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预算表

  十一、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十二、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四、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五、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十七、2018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十八、2018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8年翔安区本级对镇(街)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及附表

   第五部分 2018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及附表

  第六部分 2018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2018年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7年预算执行预计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创建“五大发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向好,预计能较好地完成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区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546427万元,同比增加40310万元,增长8%,完成预算的101.8%,其中:

  ——国税部门征收183400万元,同比增加10928万元,增长6.3%;

  ——地税部门征收164773万元,同比减少7664万元,下降4.4%(剔除“营改增”政策影响,同比增长34.6%);

  ——财政部门征收67688万元,同比增加12076万元,增长21.7%;

  ——飞地征收130566万元,同比增加24970万元,增长  23.6%。

  2.区地方级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区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174521万元,同比增加20438万元,增长13.3%,完成预算的102.9%,其中:税收收入106833万元,同比增加8361万元,增长8.5%。

  3.区本级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收入预计完成140451万元,同比增加16727万元,增长13.5%,完成预算的103.1%。

  4.区本级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区本级支出预计完成285243万元,同比增加28058万元,增长10.9%,完成预算的92.3%,其中:

  (1)教育支出93250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加1012万元,增长1.1%,完成预算的96.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80万元,同比增加18492万元,增长192.9%,完成预算的86.4%(主要受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政策未施行影响);

  (3)科学技术支出420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2.4 %,完成预算的97%;

  (4)医疗卫生支出36080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1%,完成预算的90.1%;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80万元,同比增加7720万元,增长45.5%,完成预算的90.7%;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869万元,同比减少8693万元,下降36.8%,完成预算的90.3%(主要受区属国有企业注资减少影响);

  (7)公共安全支出17620万元,同比增加6187万元,增长54.1%,完成预算的90.3%;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850万元,同比增加6333万元,增长32.4%,完成预算的90.1%;

  (9)节能环保支出13100万元,同比增加7012万元,增长115.2%,完成预算的94.7%。

  5.收支平衡情况

  区地方级财政收入174521万元,加体制补助10388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0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25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4552万元、上年结余98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109万元、调入资金110万元,合计443571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422万元、上解支出187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0万元,全区年终项目滚存结余8435万元。

  区本级财政收入140451万元,加体制补助10388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0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25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4552万元、上年结余91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20万元、调入资金11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870万元,合计405933万元,减上解支出18714万元、区本级支出285243万元、体制补助23162万元、结算补助支出108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3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00万元,区本级年终项目滚存结余66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76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608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主要是X2017P02、X2017P03等地块出让收入。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7031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852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政府投融资工程项目和十五大民生保障措施等支出。

  3.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76140万元,加上级补助8296万元、上年结余111296万元,合计395732万元,减补助镇(街)支出58393万元、基金支出1703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5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55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是国企上缴利润收入。

  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完成4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 %,主要是国企注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7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7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结余0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中,将会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待决算编报完成后再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2017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主动出击,狠抓财政收入。一是深挖税收潜力。全面清查辖区内房地产、建安、制造业等税源;健全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机制;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强化协税护税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款应收尽收。二是努力涵养优质税源。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第三产业品质升级以及现代农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重点加强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快符合条件的国有资产处置进程和安置房出售工作,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领域,不断挖掘增收潜力。

  2.突出重点,补齐民生短板。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教育、卫生、医疗、“民生十五条”、农业等支出预计完成24.43亿元,同比增加3.65亿元,增长17.6%。其中:教育文化支出9.46亿元,主要用于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各级奖补政策、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打造翔安特色文体品牌及特色旅游名片等方面;医疗卫生支出4.15亿元,主要用于第五医院建设投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卫生院提升改造,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等方面;“民生十五条”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老人补助及招收本市劳动力社保补差等方面;各项农业支出2.69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方面。

  3.多措并举,严格资金监管。一是严把财政审核关,2017年审核件数910件,送审金额合计189533万元,核减金额27190万元,核减率14.3%。二是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配置。2017年,全区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466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957万元,节约率6.9%。三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原则上不予追加部门预算,部门在年度执行中临时增加确需开支的经费事项,原则上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四是强化预算公开。进一步丰富预算公开内容,将提交区人大审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收支透明度,规范理财行为。五是强化监督制衡机制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4. 优化方式,深化财税改革。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定期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金用于民生保障、金砖会晤及环保整治等方面,有效避免财政资金“睡大觉”。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对88个重点项目的事中绩效监控工作,不断扩大事后绩效评价范围,2017年选取10条部门专项及3个基建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个环节对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有效的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5.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防控债务风险。进一步明确政府性债务管理职责、债务计划的编制和批准、债务的举借和使用管理、债务的偿还和控制,逐步完善债务管理体制机制。2017年全区债务率为10.3%,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二是打击非法集资。利用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播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视频,不断提高我区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落实互联网金融领域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

  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全区民生、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凸显,尽管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区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税源结构不优,制造业等二产稳定税源潜力不足,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二是民生支出刚性增长较快;三是财政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为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部署及区委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持续下行、产能相对过剩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细致分析财政增收的难点,秉承积极稳妥和留有余地的原则,经测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总收入预算

  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算593420万元,比2017年增加46993万元,增长8.6%,其中:

  ——国税部门安排226100万元,比2017年增加42700万元,增长23.3%;

  ——地税部门安排147360万元,比2017年减少17413万元,下降10.6%;

  ——财政部门安排69960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2万元,增长3.4%;

  ——飞地部门安排150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19434万元,增长14.9%。

  2.区地方级收入预算

  2018年区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190236万元,比2017年增加15715万元,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12027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443万元,增长12.6%。

  3.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

  2018年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15418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735万元,增长9.8%。

  4.区级财政支出预算

  区级财政收入190236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388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5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586万元、调入资金1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899万元,减上解支出1750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374712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712万元。

  5.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区本级财政收入154186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388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5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586万元、调入资金1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384万元,合计352647万元,减上解支出17500万元、补助镇(街)支出28320万元,区本级可供安排财力3068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068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安排31957万元,同比增加7026万元,增长2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安排21889万元,同比增加6100万元,增长38.6%,主要用于保障公检法运转支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教育支出安排99482万元,同比增加24445万元,增长32.6%,主要用于生均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及教学设备添置、合作办学、教师培训、寄宿生困难学生补助、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学校安保等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4244万元,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3.4%,主要用于农村文体设施投入,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5)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31856万元,同比增加234万元,增长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就业补助,拥军优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退养农渔民民生保障等支出;

     (6)医疗卫生安排44195万元,同比增加17884万元,增长67.9%,主要用于医疗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公共医疗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支出;

     (7)城乡社区事务安排33725万元,同比增加5066万元,增长17.7%,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整治项目等支出;

     (8)农林水事务安排7191万元,同比增加526万元,增长7.9%,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森林防护等支出;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安排12842万元,同比减少1376万元,下降9.7%,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支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0)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151万元,主要用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11)预备费安排3800万元,占本级支出1.25%,符合法定比例要求,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和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0000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87850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0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0000万元,动用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45233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45233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事务24421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相关费用29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经费25000万元,火炬一期片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0000万元,异地购买用地指标经费10000万元,新店澳头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补助费9870万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费9000万元,被征地农民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补贴7400万元,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6255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项目经费6000万元,马赛克厂、石材加工厂专项整治经费5800万元,安置房建设经费5450万元,机场造地社区居民综合补贴5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经费5000万元,大嶝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滨海东大道绿化工程5000万元,土地储备相关项目农转用前期费用4600万元,内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3920万元,道路安全隐患专项经费3710万元,68岁以上老人养老补助3348万元,洪钟大道沿街立面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3000万元,仙境陵园提升改造工程2745万元,翔安后山岩公园建设项目2500万元,新城海绵城市项目2285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费2090万元,沙美中路建设工程2000万元,福厦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0万元,闽南童谣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2000万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11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0万元,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支出。

  (四)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1.壮大财政综合实力,提升服务改革大局能力

  一是强化征管协税护税工作。积极联系税务部门,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管控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建筑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税收调查清缴,防止税源流失。建立协税护税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加强部门涉税信息的共享及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防止税源外流,切实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二是培育新经济发展动力。认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引进一批高附加值的工业型、税源型、科技型项目,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加大对产业项目、企业技改和创新平台等领域的投入。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辖区内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缓解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撬动、引导作用。

  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满足百姓美好生活需要

  投入资金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及提升改造,教学设备购置、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全面提升辖区教学供给。统筹资金用于第五医院医技科教综合楼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医联体及总分院信息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改善辖区就医条件。继续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大力支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筹措资金保障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人才引进培育优惠政策资金及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企业用工经费,支持就业与创业。加快安置房建设,保障民众住有所居。启动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3. 加快财税改革步伐,推动财政规范化进程

  一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沉淀的财政资金定期盘查、及时收回和调整,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年度终了,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统一收回统筹使用。

  二是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对部门的指导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事中绩效监控工作,同时将重点评价范围逐步扩展到支出政策、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4. 严肃各项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三公经费”、重点民生资金、涉农资金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报告附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2018年翔安区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翔安区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详见说明

     第六部分 2018年 翔安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说明

  附件:1.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17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2017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5.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6.2017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7.2018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8.2018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9.2018年翔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10. 2018年翔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预算表

        11.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2.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3.2018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预算表

        14.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5.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6. 2018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功能分类   项级科目预算表

        17. 2018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8.2018年翔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19. 2018年翔安区本级对镇(街)转移支付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