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相关制度
制定《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事中绩效监控的通知》(翔财预【2017】22号)及《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的通知》(翔财预【2017】23号)。
二、加强培训指导
2017年共举办两次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涉及各镇(街)、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着重对绩效目标及事中绩效监控进行指导。
三、扎实推进工作
一是要求各镇(街)、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翔财预[2016]86号)要求,认真对2017年年初财政资金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的发展经费、基建项目和部门专项经费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资金172817.43万元,覆盖率达99.85%。二是选取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88条专项资金共计96847.37万元(年初人大批复的专项总金额173084.65万元,占比55.95%)开展事中监控,要求各单位在7月和11月上报1-6月及1-10月执行情况。三是选取农业普查专项经费、翔安区富美乡村项目建设经费、媒体宣传经费、青少年课外培训经费及慈善爱心超市经费等10条专项资金及翔安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防空防灾调度中心等3个基建项目委托德勤及思博学两家中介机构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有8个;绩效评价良好的项目有3个;绩效评价及格的项目有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