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切实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四)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居)务公开;健全完善村(居)级财务、土地、合同等档案的统一集中管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五)加强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居)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六)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内厝镇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内厝镇人民政府 |
财政拨款 |
36 |
34 |
内厝镇党群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24 |
23 |
内厝镇综合执法队 |
财政拨款 |
4 |
4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内厝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5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财政总收入达到3.8亿元,同比增长3%;辖区内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额17亿元,同比增长3%;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3%。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在服务企业保障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1.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坚持工业强镇、产业立镇,积极引进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聚焦细分领域,发展壮大节能照明、氮化铝、锡焊材料、卫生用品面层材料、建筑用石等特色产业,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力争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占比稳步提升,逐步实现动能升级。
2.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坚决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瞄准粤港澳、长三角等地区精准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和资源招商。突出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围绕上下游企业画设招商地图,重点引进产业关键核心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实行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存量。
3.大力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类分档给予用地、用林、用能、资金、环境总量等要素保障,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重点项目倾斜。深化省市重点项目“清单化管理、专班式推进”工作模式,全力确保九溪路内厝段、民石路(九溪路-莲院路段)、东岗-翔安220kv线路迁改工程等项目按期交地,切实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进度。
(二)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在促进农业农村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致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支持种苗基地建设,丰富辖区种苗供给,保障种业安全。发挥“产业带头人”作用,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增农业附加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标准农田总体规模,确保完成粮食生产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
2.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农村房前屋后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围绕房前屋后清理、乱搭乱盖整治、闲置地块利用、缆线规整序化、公路环境治理等五大方面精心规划整治方案,力争在2025年全部村(居)均开展一轮整治行动。致力营造干净、清新镇域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水平,打造美丽宜居和美乡村。
3.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扎实做好“黄厝村文创园区及庭院经济周边配套设施工程”等多个乡村振兴项目,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结合各村特色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农业大村”“文旅强村”“工业服务保障村”,推动“琼坑荔枝”“莲前闽南天然香”“后田知青米”“锄山菊花蜜”等特色产品延伸产业链,打响乡村品牌,带动集体和村民增收,确保各村(居)站稳50万元集体收入保障线。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上实现新突破
1.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扎实有效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构建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工作主线,聚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多措并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就业市场需求导向,构建“企业列单、群众选单、培训结构接单、政府买单”职业技能培训模式,举办更多“专场招聘会”等促就业专项行动,打造“有组织、有技能、有服务、有品牌”的“四有”就业品牌。
基础设施建设2.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保障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福利,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未成年人、社工站等保障阵地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流动驿站进村(居)制度,提升特殊群众救助帮扶水平。探索建设新型互助养老模式,深化“颐年堂-老人之家”特色养老平台构建,扩大“老人之家”覆盖面。
3.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启动曾厝城中村治理行动,持续做好前垵、莲前城中村整治二期工程;二是完成小盈自然村和下沙溪安置地自来水项目建设;三是建成并启用琼坑村、美山村两家“老人之家”;四是完成全镇27个避灾点标准化建设;五是建成并投用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专用场地;六是深入推进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充电桩建设;七是试点村庄儿童娱乐设施建设;八是开展5个村房前屋后环境重点治理;九是启动莲前村28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十是完成辖区水库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进平安和谐内厝上实现新突破
1.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全链条整治”“拆窗破网”“制香行业企业突出火灾隐患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夯实安全发展根基。严厉打击治理各类危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稳运行。
2.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聚力攻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深化“八五”普法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强化灾害防治能力水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增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灾害防治措施。强化监测统筹发展和安全预警提前量,有效预判风险区域分布和时间阶段变化,做好防灾避险应急指令发布。强化专业队伍的培训,加强科普宣传和避险演练,开展复盘分析、优化避险转移方案,实现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
(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提升政府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1.时刻把“争优、争先、争效”作为工作导向。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快为先、以好为要、又快又好,努力以自身工作的高效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坚持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服务全面提速提效,以群众普遍认可、企业普遍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时刻把“尊法、学法、用法”作为基本准则。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时刻把“守纪、守规、守节”作为底线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念好遵规守纪“紧箍咒”、系好廉洁自律“安全带”,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有底线,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筑牢过紧日子思想,弘扬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宝贵资金用在紧要处和民生关键处。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为11664.9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39.112万元,降低5.1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6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为11664.9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39.112万元,降低5.1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3.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1.63万元,公用支出852.15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241.2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64.9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39.112万元,降低5.19%,主要是由于镇财力不够,压缩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35.33万元。主要用于代表活动经费,包括通讯、交通、报刊,代表履职补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5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及非在编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52.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机关食堂外包费用、食堂物价补助、保安服务费用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费、会计服务财务软件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1.77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教育费用、纪委日常费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9.00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指导员工资、党员活动经费、党建经费、微视频拍摄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通讯、交通。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0.5万元。主要用于技能培训,3.8节活动支出。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56.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发入、优抚慰问、征兵经费、民兵训练、驻军慰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556.5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三率进村入户、消防巡护队补助、天马6代、中航锂电安保维稳、平安中心户长等补贴及派出所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90.0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费、微信公众号、文明创建、宣传经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招聘会经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51.00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五老补助、社会救助服务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5.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306万元。主要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费用、幸福院建设运营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农民工工资生活保障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579.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5.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3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85.00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费用、独生、二女意外保险、计生手术经费、对象优检误工补贴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430.00万元。主要用于保洁员工资、公厕管养、垃圾分类专管员工资等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32.00万元。主要用于小散工程和农村自建房,房屋安全管理巡检,危房改造补助,村庄规划编制费,农村四到场服务,耕地恢复经费,生活污水处置和乡村振兴项目管养经费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38.00万元。主要用于市容两违巡查人员工资及车辆后勤保障、队伍服装、装备费用,摊规点设置和管理费用,办案经费等。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四好公路修补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塘坝维修加固、防疫员、技术员、水库管理员工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森林防火经费、水库管护费、河湖专管员经费、林业图斑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支出。
3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7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452.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社区工作者、村居两委干部、离任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路口交通劝导员和护林员工资等支出。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8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隐患大排查购买服务、专职消防工资及消防员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5年没有使规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接待对象,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1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派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2.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0.91万元,主要是非在编人员经费预算由人员经费改到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3.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