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文化广电出版方面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组织、指导全区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文化馆、公共图书馆、青少年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事业。
(二)体育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指导镇(街)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全额拨款 |
3 |
3 |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 |
11 |
10 |
区风景旅游事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5 |
5 |
区青少年宫 |
全额拨款 |
5 |
5 |
区文化馆 |
全额拨款 |
7 |
6 |
区图书馆 |
全额拨款 |
6 |
5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任务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强作风、勇创新、抓落实,围绕“厦金湾文旅体先行先试中心”“四个永不落幕的鸿渐红文旅品牌”“双百文旅美好生活”推荐官,“本土特色文旅活动”等四个重点项目方向,进一步加强文旅工作提升的系统性思考、整体性推进、协同性发展,统筹文旅活动质量需求和供给,统筹新时代多层次、多元化文旅提升需要,全力推动翔安文旅体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布局,构建文旅先行阵地
2025年计划持续推动“厦金湾文旅体先行先试中心”落实,构建示范区全域融合发展“一盘棋”的理念,探索文旅体先行先试两岸全域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奋力建设“一个交流中心”即“厦金湾文旅体全域融合交流发展中心”,“两个城市IP”即打造“音乐之城”和“体育之城”,“三张文旅名片”即塑造翔安棒垒球小镇、翔安篮球之乡、翔安农民画之乡。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当下,两岸融合发展工作当是重中之重,在2025年文旅事业及文旅产业助力两岸融合发展探索试验、探路先行项目统筹上,希望能在更高层面统筹推进,干字当先,上下一条心,左右一盘棋,在政策、资金、招商上予以进一步支持,在“花小钱办大事”的基础上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打造文旅特色品牌
挖掘推广旅游资源,重点推动国博中心沿岸沙滩“荻花洲”项目的探索研究,谋划打造永不落幕的群英演唱项目(白鹭凤凰演唱项目+国博腾讯音乐项目)、打造永久经典的群众文演项目(荻花洲·水调歌头群众文演项目)、打造永不下架的农产品引流项目(国博中心、圩日农产品展销项目)、打造永久时尚的体育品牌联赛(村BA+两岸青少年棒球、自行车联赛)。
2024年,我区成功打造了九溪“十里桃源”“荻花洲”等人气打卡点,顺利举办了“翔安百味”民俗嘉年华、荻花洲音乐会等群众广泛参与和赞誉的活动,2025年,围绕翔安文旅经济振兴发展的共同目标,策划生成4个永久经典项目,仍然需要全区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及保障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发力,做改革创新的“先锋队”、当文旅发展的“先行者”,引领全区文旅兴旺发展。
(三)统筹推广,强化旅游营销氛围。
在全区联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宣传联网模式,借力群众平台拓展全域文旅活动“朋友圈”。计划合力“海峡导报”于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挂牌国家级“海峡两岸直播基地”、着力“民间达人”群众自媒体力量组建“双百”文旅推荐官,利用新媒体、流行文化、互联网广泛开展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厦金湾”闽台群众共同“朋友圈”和“事业圈”。策划“翔金文物跑”体育宣传项目,挖掘澳头荻花洲文旅新干线、寻找朱熹文脉路线等多条线路,通过文物+体育融合方式,进一步推广翔安历史文化记忆。鉴于“文旅加百业,百业兴文旅”的基本原则,聚焦发现翔安,探寻翔安,深度宣传“文化翔安”“美丽翔安”“幸福翔安”“文明翔安”,人人都是厦门美好生活的推荐官,翔安文旅的宣传和发展不仅需要媒体、网络达人的流量带动,更要我们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共同参与,以人人参与的实际行动搭建近悦远来的翔安文旅宣传大格局,吸引广大游客读懂翔安、爱上翔安、走进翔安。
(四)统筹发展,固化开展常态活动
2025年度计划举办大型品牌赛事活动3-6项,一是用心培育精品赛事,筹划“A萌”村BA、中国青少年公路自行车联赛暨海峡两岸(厦门)青少年自行车交流赛、鸿渐红·海岸路跑、厦门国际赛车生活节等受众广、影响大、反响好的品牌赛事活动,以大型赛事为平台,将民俗风情、乡土文化展示、农产品展销等具有翔安特色的内容植入其中,激发体育经济活力。二是精心打造文化品牌,继续深化“浏江古渡·荻花洲”“圩日文旅市集”“翔安百味”“声动翔安”等本土文化品牌活动,落实文化惠民,巩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5年收入预算为5853.5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33.48万元,上升4.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5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832.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5年支出预算为5853.5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33.48万元,上升4.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1.71万元,公用支出337.5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14.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0.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39.17万元,下降11.82%,主要是由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51.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800.4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2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场馆运营及免费开放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7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保护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331.7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执法办案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3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52.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文体旅游品牌扶持经费、特定工作经费、青少年宫邻里分宫运营经费、工、青、妇活动经费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33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级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交流及青少年暑期夏令营活动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145.65万元。主要用于《翔安好所在》广播节目合作经费及2131电影放映工程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非统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3.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32.6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72.65万元,上升72.9%,主要是由于功能科目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47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文旅基建专项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1050万元。主要用于香山景区管理经费支出、文物保护与维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12.6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体育场馆及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及维护费及智慧应急广播系统运维费及翔安区融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招商、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6.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0.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32.65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