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行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和渔业等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5个科室,包括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任务是:始终以高压态势加大农业、动卫、屠宰、林业、渔业、海洋、水产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农业方面:1、农业执法,2、农机购机补贴,3、水稻全程机械化补助,4、农产品抽检,5、农资打假。
(二)动卫方面:1、动卫私屠乱宰执法,2、动物疫病和防疫工作,3、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4、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稳产保供”举措,5、养殖场规范化建设。
(三)林业方面:1、违规破坏林地执法,2、国家森林督查图斑整治。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为2,706.7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6.16万元,下降0.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0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6.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为2,706.7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6.16万元,下降0.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87.84万元,公用支出340.51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78.3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6.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6.16万元,下降0.96%,主要是由于项目专项资金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55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41.00万元。主要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补助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437.3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经费、动卫生检疫工作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1.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情防控、农业、海洋、林业、水产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检查活动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增加)10.12万元,下降(增长)3.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