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中心受理申请“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共43人。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翔安区就业中心反映。
电话:7889830 传真:7889857
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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