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除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必须视为共同家庭成员、不得分开申请低保外,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单独立户,均可不列入低保共同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一起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计算应给付的赡养(抚养、抚养)费,不得将其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全部计入低保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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