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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给予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3-11-0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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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政策问答:
问:确定给予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举报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举报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
(三)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并完成奖励认定。
同一事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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