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印发翔安区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1.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本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3.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超过户籍截止日期,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户籍的,由其父(母)亲提供家庭户口至翔安区教育局登记,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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