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
繁体版
|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魅力翔安
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文化和旅游局
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建筑面积是多少?
日期:2024-07-05 17:3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打印
收藏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