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未全部完工,但分部工程已完工且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确需投产使用的怎么办理?-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生产建设项目未全部完工,但分部工程已完工且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确需投产使用的怎么办理?
日期:2024-09-06 18:0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应在分部工程投入使用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相关验收程序、步骤与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