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
繁体版
|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魅力翔安
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搜索
热门搜索:
翔安大桥
招聘
积分入学
征地
宅基地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未全部完工,但分部工程已完工且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确需投产使用的怎么办理?
日期:2024-09-06 18:0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应在分部工程投入使用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相关验收程序、步骤与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一致。
打印
收藏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