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1-00-2021-023
  • 备注/文号:厦翔民街办〔2021〕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民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11-23 10:07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民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民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特制定窗口服务监督巡查制度。

  一、巡查形式

  由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带队,便民中心负责人和便民大厅管理员(负责便民大厅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陪同对便民大厅和各村(居)便民代办点进行不定时现场巡查。对便民服务中心每周1次巡查,对各村(居)便民代办点每月1次巡查。

  二、巡查范围:便民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和各村(居)便民代办点。

  三、巡查内容

  1.大厅环境卫生。大厅公共区域是否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是否到位、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温度是否适宜。窗口办公区域内地板、桌椅、柜台、门窗、墙壁等是否干净卫生。办公桌椅、办公文具、文件资料、各种牌证等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2.大厅系统运行。排队叫号系统、大屏显示系统、触摸查询系统、自助复印打印设备和自助社保缴费终端等是否正常运转。

  3.大厅便民服务。窗口业务指示牌是否整齐有序摆放,是否按要求提供办事指南,并提供便民物品。

  4.员工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仪容是否整洁,是否佩戴工作证件、着装是否规范;在岗期间是否精神饱满,姿态端正;接待服务对象是否用语文明,服务热情。

  5.员工工作纪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到岗考勤,缺岗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是否按时返回。在岗期间是否串岗闲聊、嬉戏打闹;工作时间是否炒股、打游戏、看视频、网购、吃零食、带小孩(哺乳期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抽烟、中午饮酒、与服务对象争吵等不良现象。

  6.员工工作规范。保安是否提醒办事人员遵守秩序、按叫号顺序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熟悉业务、热情接待;解答问题是否及时准确,清晰明了;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机制。

  四、巡查要求

  1.巡查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进行巡查并填写《民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巡查情况,要求内容客观准确,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缺项、漏项。

  2.巡查时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中心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协调处理。巡查结束后,便民中心负责人和大厅管理员要在巡查纪录上签字。

  五、结果运用

  1.对每次巡视督查情况作认真的记录,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要求现场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落实的,写明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令窗口人员限期整改,巡查人员并就整改情况再作督查。属于物业维修问题,及时将情况反映至物业经理,由物业经理及时联系、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巡查记录由大厅管理员归档保存,每月定期开会通报。

  2.对违规违纪窗口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口头批评、警告并责令当场改正。

  3.对情节较重的,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负面影响的,除通报批评外,由进驻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4.巡查结果与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挂钩。

  5.对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事件,按程序上报街道效能办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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