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205-09-00-2024-006
  • 备注/文号:厦翔民街办〔2024〕21号
  • 发布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4
关于印发民安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09:24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全辖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以及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突出问题,民安街道按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厦门市翔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民安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制定了《民安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民安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民安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拆除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鼓励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坚决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各类场所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自2024年4月1日起,全辖区所有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4年6月底前,全辖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同时,全辖区居民住宅鼓励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4年12月底前,全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6月底前,全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小医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12月底前,对单位和住宅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全部整治见底;单位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1.召开部署会议。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计划,细化任务措施,逐步推进整治。同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铺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2.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整治期间成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组,在民安消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组由安监站、执法中队、派出所、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组成。

  3.开展业务培训。消防工作站通过集中授课、实地教学、现场观摩、案例警示等方式,充分发动社区消防工作责任人、经办人、执法中队、村居消防工作室、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公安派出所民警辅警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全覆盖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系统教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附件1),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建立调度机制。各社区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社区两委是主要责任人。要通过建立即时通讯联络群等方式,调度跟进整治进展,及时发布任务指令。工作进展、数据表格要经主要责任人把关审定后上报。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带队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现场实情与清单明细相互印证,杜绝数据造假、工作失实。消防工作站要落实调度晾晒制度,每半个月对各社区开展整治行动成果进行调度晾晒。

  5.建立督导机制。工作联络小组定期对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对社区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必要时商请街道纪工委进行督导监察。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20日)

  1.全面排查起底。各社区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各类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障碍物以及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等底数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民安专职消防队负责排查全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拆窗破网”底数清单;消防工作站统筹调度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拆窗破网”底数清单;

  2.集中整治隐患。针对“拆窗破网”整治工作,民安专职消防队负责督改全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隐患问题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隐患问题。各部门负责督改本行业、本系统内监管单位场所隐患问题。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社建办负责督促物业强化管理,积极配合劝导、督改住宅小区沿街底商等场所隐患问题;对发现新制作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封闭式防盗窗进入住宅小区安装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属地镇街报告,鼓励引导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将消防整治项目纳入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推进,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参照《城中村消防整治提升指引》开展工作。针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民安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派出所、执法中队、各社区依据职责指导督促单位和住宅区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障碍物,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知识宣传工作。

  3.采取刚性执法。对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隐患问题严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况,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中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采取刚性执法整治隐患。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要依据赋权执法清单内容,特别是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超出执法权限的,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马巷派出所依据委托执法内容开展执法查处工作。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

  4.实施综合治理。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权限组织车站、医院、商场、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等,按照《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要商洽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含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用地规划;要积极协调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5.加强宣传警示。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综合施策,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为主题,重点普及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灭、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制作正反面火灾典型案例和执法查处案例,以及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三)考评验收阶段(不定期督导考评、2025年12月验收考评)

  1.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评。

  2.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工作组于2025年12月组织对各社区、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民安消安委会牵头组织协调、数据汇总、调度督导、通报晾晒,及时研究整治的方法和对策,并组织考评验收。

  (二)各相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紧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

  (三)消防工作站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发动社区两委、各社区微型消防站、派出所、执法中队、民安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结合基层消防“5+3”必查工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入厂、入店、入户宣传,引导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对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同时,民安综合执法队要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和赋权执法事项,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

  (四)消防工作站负责把关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政策解读与安全教育,加强对正面案例的宣传与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请并推动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结合熟悉演练同步测试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同时,负责督改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隐患问题。

  (五)公安派出所依据委托执法内容开展执法查处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并对阻碍公务机关执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审批和管理,确保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七)村建口负责督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和障碍物清理工作;配合劝导、督促住宅小区沿街底商等场所拆除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强化物业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居民清理疏散楼梯间、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保障居民住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发现新制作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封闭式防盗窗进入住宅小区安装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街道报告,鼓励引导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

  (八)项目办负责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将消防整治项目纳入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推进。

  (九)以下行业部门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1.经服办负责商场(超市)、餐饮企业以及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沐浴业场所(不含酒店)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2.文旅口负责娱乐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所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应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民宿、非星级酒店、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十)以下行业部门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1.教育口负责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2.民政口负责福利机构、养老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3.卫健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月子中心、产后康复中心、婴幼儿游泳保健服务机构以及艾灸、推拿、盲人推拿等保健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4.民宗口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5.文旅口负责体育类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室内冰雪运动场所、大型体育活动以及体育类培训机构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6.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部监管单位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民安消安委会要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街区景观提升、沿街立面改造提升等项目,实行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同时,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社区以及微消、执法中队、派出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多管齐下抓好整治工作。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工作组负责对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请各社区、各相关部门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报送至民安街道消防工作站(街道205)。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7620900。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2.“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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