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3-06-04-2023-004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3〕28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14:59

各村(居)、镇各部门:

  现将《内厝镇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内厝镇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根据《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56号)和、《厦门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民〔2023〕82号)和《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翔安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民〔2023〕19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和邻里互助等机制优势,精准施策,凝聚强大合力,进一步丰富拓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月探访率达到100%,并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开展关爱服务。到2025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中的失能人员得到长期有效的照护,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服务对象

  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是指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老年人。

  三、职责任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一项重要任务。探访关爱服务应在老年人自愿的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等。

  (一)组织开展属地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摸排工作。应当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并对村(居)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指导,同时对辖区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子女对老年人日常照护的第一责任。对在同一居住地居住的,将其列为第一探访联系人,督促其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对在外地居住的,督促其定期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与老年人保持联系。对无子女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会同村(居)“两委”明确第一探访联系人。

  (二)各村(居)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组织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助老员、家庭医生、社区党员与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发挥对辖区老年人熟悉优势,协助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

  1.信息整理核实。根据搜集到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取入户调查、逐户摸排等方式进行核实,根据摸排情况,确定探访关爱对象。逐人建立电子台账,上传厦门市养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每半年动态更新一次。在核实过程中,着重了解老年人以下方面的基本情况:一是健康状况。通过观察、询问及查阅资料,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基本生活能力状况。二是生活保障。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经济方面情况。三是居住环境。了解老年人居住房屋和水电气设施设备现状及提醒注意的安全事项,是否有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需求等。四是养老需求。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需求等,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五是亲情关怀。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六是特殊情况。了解老年人家庭是否发生重大变故,是否因受到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是否落实相应的救济措施等。

  2.提供关爱服务。对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况给予必要协助。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协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探访关爱服务可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进行,并详细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服务”的原则,将7类对象中的孤寡、高龄独居以及重(中)度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每半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列为一般对象,每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应适当增加探访频次。

  3.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时,服务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求助电话,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协助相关方面共同做好风险隐患排除工作,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事件发生。及时对风险隐患排除情况、急需困难缓解情况、转介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动态了解服务落实成效。

  (三)探访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应整合各方社会服务力量共同参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充分发挥“五社联动”、邻里互助等机制优势,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养老服务机构、社工机构、社区助老员、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丰富拓展探访关爱服务力量。

  四、实施步骤

  (三)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23年6月至7月)。采取入户调查、逐户摸排等方式,搜集整理7类对象老年人信息。在调查过程中,应当留意察看老年人居住环境、生活状况,详细询问有无特殊困难、有无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并根据需求主动帮助申请政策落实、对接服务资源,做好老年人的顾问及帮手,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根据摸排情况,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登记表》,逐人建立台账信息,全面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建档工作,每半年动态更新一次。

  (三)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3年7月至12月)。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探访关爱服务主体和结对帮扶对象,落实探访关爱服务。加强对社区助老员、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亲属等相关人员指导培训,确保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4年1月至2025年底)。总结经验做法,优化服务举措,确保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均能得到有效帮扶。同时,进一步查缺补漏、指导推动。通过网络多媒体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弘扬敬老孝亲文化,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将对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作为社区助老员项目考核“一票否决项”,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队伍作用。

  (二)保障服务质效。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遴选有能力、讲信誉的服务力量承接关爱服务具体工作,确保服务力量的可靠性,同时保护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个人隐私。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理论授课、案例教学、场景演示,把“做什么、怎么做”说明白、讲清楚,增强服务实施的操作性。要加强服务监管,建立探访关爱服务“镇指导员、村(居)联络员”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止错,让特殊困难老年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机构每半年将组织开展的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政府汇总。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使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知晓政策,尤其让独(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