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2-09-01-2024-004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4〕11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巷街道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15:3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巷街道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中心、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马巷街道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马巷街道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巷街道办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街道高层住宅及居住出租房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辖区范围内高层住宅小区及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开展全面摸排整治,通过排查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违规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压紧压实高层住宅小区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提升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意识及火灾自救逃生能力,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马巷街道辖区内所有高层住宅及居住出租房(自建出租房、集体宿舍、群租公寓等)。

  (二)责任分工

  1.街道综执办(消防工作站):负责统筹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跟踪通报;定期组织开展高层住宅小区、出租房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及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督促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出租房房东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2.各社区工作组: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发动社区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社区小组等基层力量开展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综合运用入户、社区微信群、村村响等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高层住宅小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公约,定期开展高层住宅、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逃生演练;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或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层住宅小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并统一充电。

  3.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对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飞线充电拒不改正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马巷派出所:配合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火灾隐患整改;对社区、小区物业或出租房管理人上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坚决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5.马巷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高层住宅小区、出租房周边占道停放或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

  6.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处加强对高层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宣传引导,补充完善相关警示标语或告示贴;通过视频监控或其它智能技术手段,防止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入电梯;及时劝导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消防车通道、楼道或安全出口等位置违规停放或充电,对拒不配合的报马巷派出所或街道综合执法队处置。

  7.出租房管理人:履行出租房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设置、配置出租房的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口、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等,对出租房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并积极配合街道专职消防队做好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公共门厅(高层住宅首层门厅)、疏散通道(楼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室(地下车库)和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

  (二)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插座或“飞线”充电等现象;

  (三)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是否存在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现象;

  (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高层住宅、出租房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符合疏散条件;

  (六)高层住宅、出租房内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烟感器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

  (七)高层住宅、出租房内公共区域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是否建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制度,现场禁停标识提醒是否醒目设置;

  (九)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日前)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督促整治阶段(3月4日-3月18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部署开展整治行动,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指导”的方式督促高层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进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综合执法队、马巷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联合执法阶段(3月19日-3月25日)

  马巷街道办事处将与区消防救援大队、马巷派出所、马巷执法中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针对性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坚决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办(综执办)提交行动总结报告,由街道消安委办汇总总结报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成效。

  五、整治措施

  在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中,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

  (一)凡电动自行车违规私拉电线、电缆充电的,一律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

  (二)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

  (三)凡设置在室内、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律进行拆除;

  (四)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吸取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认清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组织好上门入户宣传、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能力结合辖区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范畴;同时要疏堵结合,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完善充电设施。

  (二)浓厚宣传氛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栏、公示栏、社区微信群、村村响等手段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宣传,引导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居民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在符合消防规范的充电场所充电;及时开展典型电动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居民全覆盖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自防自救能力;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电动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三)强化执法督促。街道综合执法办(消防工作站)要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的工作指导,加强分析调度和检查督办,会同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高层住宅、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同时,马巷街道办将适时通过公众号等媒介曝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执法震慑。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3月31日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行动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通过邮箱报送街道消防工作站。(邮箱:xamxajj@xm.gov.cn,联系人:许鑫松,联系电话:706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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