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2-09-01-2024-002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4〕3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2
各社区,各办(中心、队),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海沧“1·11”闪爆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4〕2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重点内容
(一)全行业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五必须五严禁”要求,未按要求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设备器材,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风险告知牌,未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按规范强化作业全过程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等。违规施工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违规电气焊作业方面,重点整治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配置消防设施等。(责任单位:安监站)
(二)建筑施工。配合区有关主管部门重点整治高处作业、基槽开挖、高陡边坡、动用大型机械等高危作业不落实安全规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着力解决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临近年终安全意识松懈等问题。 (责任单位:村建办)
(三)道路交通。配合区有关主管部门重点整治客货运车辆与两轮车(或行人)碰撞问题,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重大隐患,盯紧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车辆,严管货源企业、货运运输企业、车辆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等四类企业,严查运输企业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够问题。(责任单位:道安办)
(四)消防。重点整治“三合一”、大型综合体、老旧房屋、高层建筑、仓储物流等重点密集场所;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等违法行为和隐患。(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
(五)燃气。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着力解决瓶装燃气供应站管理不够规范、餐饮经营者用气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城中村”出租户购买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灶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站)
(六)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精细化工、硝酸铵、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等重大隐患,严密防控烟花爆竹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加强危化品重点区域(部位)安全风险管控,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泄露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责任单位:安监站)
(七)工贸。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大隐患,着力解决小微工贸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差、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站)
(八)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自建房、特种设备、游乐设施、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水利、铁路运输、校园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责任单位:村建办、宣传办、农林办、教育办、安监站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照单履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督促辖区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大屏等媒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三)强化整改实效。一是落实清单管理。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对于重大隐患要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对于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三是加大曝光警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加强曝光,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四)强化总结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区域、相关领域,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并于2月27日前向街道安监站报送排查整治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小许,7060573;邮箱:xamxajj@xm.gov.cn)。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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