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2-07-00-2023-004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3〕54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各社区,各办(中心、队):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及《福建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闽农综〔2022〕52号)、《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厦农〔2022〕82号)、《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厦翔农〔2023〕5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废弃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现将《马巷街道关于印发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及《福建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闽农综〔2022〕52号)、《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厦农〔2022〕82号)、《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厦翔农〔2023〕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废弃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要求
到2025年,各社区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回收范围包括地膜、棚膜、农药包装物、种子、肥料塑料包装袋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以下称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回收非农用膜、可降解农膜和市外农膜及农药包装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重点对田间地头、村庄周围、交通沿线、沟渠河道等区域进行清理。
二、资金安排
积极申请市、区财政资金,由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统计农膜和农药使用量、耕地面积及农作物播种情况,分解下达给街道,用于捡拾奖励、回收站点补助、分类归集转运、以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支出。
三、工作职责
街道成立工作机构,确定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督促指导回收主体开展相关工作,社区负责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日常监管。街道要依据职责做好资金筹措、督促监管、抽查检查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街道定期组织对回收主体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进行巡查,对农业生产塑料污染严重的社区适时公开曝光。对不履行协议、套取财政资金的回收主体,一律纳入黑名单,一经核实,取消今后享受财政项目资格,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将失信情况通报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建议与银行个人信用挂钩。街道将加强监督指导和抽查检查,督促各社区做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
五、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社区巡查记录表
2. 社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3. 社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台账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发
附件1
社区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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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巡查人员 |
联系方式 |
巡查片区 |
巡查问题 |
处理情况 |
(备注:附上巡查时及处理后的照片)
附件2
社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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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种类 (地膜、农药瓶(袋)、肥料袋、种子包装袋) |
回收区域 (村、地块) |
回收重量(公斤) |
农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回收存放地点 |
回收主体(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回收照片另附)
附件3
社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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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种类 (地膜、农药瓶(袋)、肥料袋、种子包装袋) |
处理重量(公斤) |
处置方式 |
处置地点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回收主体(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处置数量凭证、照片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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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