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新店镇消防安全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进行扑救,镇消委办制定了《新店镇消防安全灭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新店镇消防安全灭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店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新店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张清海担任,副总指挥由综治副书记李峰泽担任,成员由辖区三个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经济服务中心(农机)、卫生院、党政办、专职消防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电话7081151。一旦发生险情,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组织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等。 各党支部、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三、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社区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社区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社区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专职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从茂林值班室出发。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三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杨保卫(分管卫生领导)
成 员: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医生
4、后勤保障组
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陈慧琳(分管党政办领导)
成 员:党政办及机关食堂人员。
5、情况通报组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 长:李峰泽(分管综合办领导)
成 员:综合办文秘人员
6、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李峰泽(分管综治领导)
成 员:综治办人员
7、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李峰泽(分管消防领导)
成 员:专职消防员及相关办公室人员
四、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