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9-05-2017-003
- 备注/文号:新政〔2017〕349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0-26
经研究,现将《新店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新店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厦门市翔安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特修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概况
新店镇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东南沿海突出部,东与南安市石井镇相邻;东南与大嶝及金门岛隔海相望;西南与厦门岛相瞩;西临东咀港;西北、北衔马巷镇;东北与内厝镇接壤。翔安区行政中心及镇政府驻地均位于祥吴社区。驱车到厦门市区只需15分钟,距离泉州市区75公里、漳州市区77公里。全镇总面积118.29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83.40平方公里,辖41个社区居委会,332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126015人(其中:户籍人口95867人,外来人口30148人)。
全境依山临海,地势北面高东南低,绝大部分是丘陵地带,东南有35公里长的弧形海岸线,沿海海区潮汐为正规半日潮,潮流属往复流。辖区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壤以红壤为主,盐土为滩涂主要土壤,高岭土、花岗岩石分布较广,拥有九溪等主要河流。
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城城区空间格局不断扩大,城区功能日趋完善,城区建设成果丰硕,品质、魅力全面提升。滨海大道、翔安南路、翔安大道、翔安东路等城区道路初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道路系统,翔安隧道、刘五店南部港区以及未来要动工的翔安机场构成了对外便捷的交通网络。
辖区内地质灾害、危房、旅游景区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灾害应急预案。
(二)新店镇气象灾害特点
新店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5℃,全年无霜期326天以上,年平均降雨量1060毫米。主要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大风,寒潮、干旱、雷电和冰雹等。台风、暴雨、低温冻害的危害比较突出,是防范的重点。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各级各部门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机构
新店镇人民政府设立防灾减灾指挥部,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时,指挥部即行使全镇防灾、抢险和救灾指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指挥长: 张清海(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郑昆乔(副镇长)
副指挥长:杨保卫(武装部部长)
林辉玲(镇长助理)
成员:
党政办、财经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经济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文化服务中心、边防所、土管所、执法中队、卫生院、供电所、林业站、翔安邮电分局、学区、中学等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气象信息服务站,挂靠在镇经济发展中心(联系电话:7081151,传真:7081414)。
站长:洪梅桑
成员:洪非凡
各社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各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任指挥(组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防灾、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防灾减灾指挥部的职责
统一指挥全镇防灾、抢险和救灾工作,在上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召开防灾减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下达抗洪抢险、所管辖水库调度等命令,组织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实施防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检查、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抢险和救灾工作。
镇党政领导要加强对所包支点社区和分管部门的防灾、抢险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预案的制订和落实。
2.镇气象信息服务站的职责
及时掌握天气预报、预警和实况,并做好转发工作。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时统计汇总灾情,提出防灾参谋意见,为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做好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负责抢险物质、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质、器材的储备和管理,做好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防灾、查灾、救灾,安置恢复生产工作及宣传发动,总结报告工作。
(2)财经办:组织实施全镇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物资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工商贸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3)经济服务中心: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做好洪水和水资源的调度工作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落实生产自救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做好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做好镇视频系统,组织指导防洪防台风工作。
(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5)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公路(桥梁)、易涝地带、危房户、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洪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
(6)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防灾减灾的宣传,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灾减灾新闻宣传工作。
(7)人武部:与区武装部保持联系,及时向驻军通报汛情、灾情,请驻军部队注意防洪安全和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和各社区抢险救灾队伍,适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8)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做好危险地带人口的转移。
(9)土管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工作。
(10)村建办、交管站(道安办):与公路、交警、公安及时疏导交通,负责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物资的运输工作。
(11)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林业防汛保安工作,组织森林防火队伍参与抢险救灾。
(12)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3)供电所:负责做好防灾减灾用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
(14)翔安邮电局:做好防灾减灾的通信保障工作。
(15)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汛期违章搭盖和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
(16)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17)新店学区、新店中学、新店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动员各中小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防台风、防暴雨、防雷电期间,及时组织做好校舍的维修、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的职责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督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工程技术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应急办事机构。
(1)综合组:由党政办牵头,经济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防汛办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负责防御台风暴雨工作的紧急通知、传达领导指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文件的起草,收集灾情信息,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总上报。
(2)督查协调组:由纪委牵头,党政办、经济发展中心、土管所、建设服务中心、执法中队、防汛办等部门配合,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负责落实镇党委和政府以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社区、各部门请求事项,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3)抢险救灾组:由镇人武部牵头,派出所、执法中队、林业站等部门配合,组长由人武部长朱志远担任。负责协调驻军部队、民兵后备役、执法中队、森林防火员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负责灾民安置、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4)治安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担任。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5)工程技术组:由经济发展中心牵头,建设服务中心、土管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经济服务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水利工程、道路和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组织水库水闸排洪排涝工程洪水调度,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
(6)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财经办、卫生院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党委秘书委员担任。负责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和防汛抢险物质的调度。
全镇进入紧急防灾期后,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根据需要,党政办领导带班,党政办、财经办、人武部、经济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土管所各安排1—2人到指挥部联合办公。
三、气象灾害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及时将区气象局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党政办以传真、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2.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发现地质灾害征兆等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抢救,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威胁区域示警,通知群众转移,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同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除险方案以及除险情况。
3.各堤防、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加密巡查,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灾减灾指挥部。
4.水库发现大坝滑坡或坝体管涌等险情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险情。警报方式采用现代通信设施及吹哨打锣、广播通知等。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汛前工作准备
(1)各社区、各部门要建立防汛责任制,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发出除险责任通知书。
(2)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各社区要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并将储备情况造册上报。
(3)水库必须落实包库领导、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值班人员和抢险队伍,制定洪水调度方案和水库出现紧急状态时下游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各地质灾害、危房、低洼地带等危险地带也要制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4)镇人武部组建一支由镇干部组成的抢险突击队和一支由森林防火队员组成的抢险队伍。各社区按本辖区具体情况组建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抢险突击队。
以上各项备汛工作,各社区、各部门应于每年的3月31日前书面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备案。
2.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1)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及时通知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镇土管所应及时通知各地质灾害点做好监测。
(2)当水库泄洪或可能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通知沿溪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暴雨洪水预警级别分为Ⅲ级、II级、I级三级,台风预警级别分为Ⅳ级、Ⅲ级、II级、I级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2.进入汛期,有防汛任务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根据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防洪工程的调度。
(二)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1.Ⅲ级应急响应:气象局发布暴雨警报(日降雨量50-80毫米),市防汛办发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防汛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了解掌握水库、水闸、堤坝等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2)防汛办及时将暴雨警报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常务副指挥长。
2.Ⅱ级应急响应:气象局发布暴雨(预)警报(24小时降雨量80~100毫米),市指挥部发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党政领导带班,实行加强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通过传真、短信及时发布暴雨洪水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镇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社区、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各社区以及土管所、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程技术组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6)镇土管所部署各社区对地质灾害点和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7)全镇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人武部武装部联系驻军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8)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或指挥部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气象局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24小时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指挥部发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全镇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镇党政领导和包社区干部应深入各社区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情况紧急时,提请镇党委和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御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镇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纪委要适时对镇、社区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社区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各社区和镇土管所、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立即部署落实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程技术组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镇土管所部署各社区对地质灾害点和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党政办、文化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滚动播报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指挥部通知等,通过传真、电话、短信及时向镇、社区干部发送防御暴雨洪水信息。
(9)全镇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人武部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各社区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0)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或指挥部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4.应急结束:降雨过程基本结束阶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农业、民政、财政、水利、交通、公路、建设、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措施,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社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镇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5)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三)台风、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信息阶段,市防汛办发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防汛办及时将台风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常务副指挥长。
(2)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党政领导带班,强化24小时值班,并加强与区防汛办、区气象局的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通过传真、短信、电话及时发送台风信息。
(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台风动。
(5)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或指挥部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党政领导带班,并实行加强班,加强与区防汛办、区气象局的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上传下达,通过传真、短信及时发送台风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镇主要领导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情况紧急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镇党政领导和包社区干部根据联系各社区、各单位的分工,分头深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社区、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必要时镇政府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社区各部门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强化24小时值班。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程技术组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镇防汛办通过短信、传真、电话等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指挥部通知(通告)。
(8)全镇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人武部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9)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或指挥部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部,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检查防御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社区干部和抢险队伍全部到岗位。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召开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镇主要领导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情况紧急时,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各社区各部门要传达贯彻省、市、区、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镇纪委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和镇社区干部到岗到位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社区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必要管制措施。
(6)各社区和镇土管所、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的转移工作,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7)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程技术组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8)镇土管所部署各社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的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防汛办通过短信、传真、电话及时发送台风动向和防台抗台通知。
(10)全镇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人武部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1)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或指挥部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5.应急结束:区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1)各社区、各部门对地质灾害点、危房、易涝地带要加密监测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实施抢险。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社区和民政、卫生、水利、农业、建设、国土房产、交通、公路、公安、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3)农业、民政、财政、水利、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向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社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镇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镇党委和政府和区防汛办。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以短信平台为主,结合传真、电话等通信设施发布信息。各社区、各部门和镇社区干部、抢险人员在汛期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民兵预备役、森林防火员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交通运输保障
交管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镇党政办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六、宣传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演练
1、镇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灾减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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