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8-06-2023-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3〕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办、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
为落实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的部门协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逐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店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吕佳阳(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黄双明(街道办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丁长瑞(新店派出所所长)
成 员:蔡丽娟(综合服务中心职员)
许雅婷(卫健组工作人员)
许传春(卫健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建设办卫健组,卫健组负责人蔡丽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派出所民警、卫健组工作人员、社区卫健工作人员、新店中心卫生院精防医生组成,其中精防医生办公地点:新店中心卫生院。
二、 主要职责
1、协同保障精神卫生工作,参与随访,开展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苗头”迅速应对。
2、及时通报辖区内患者动态信息,协助新店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
3、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4、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5、参与精神卫生管理相关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3日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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