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8-02-2021-002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1〕1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6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地域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安全的通知
时间:2021-06-17 17:3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地域安全警示标志

保障学生安全的通知

各社区、各学校、各相关单位:

     2021年暑假将至,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做好塘坝水库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安全的通知》(翔农〔2018〕18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地域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识要到位。各社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排查要到位。各社区干部要分工负责,对本社区范围安全进行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塘坝、水库、溪流、大井、在建工地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排查,对已设置的警示标志进行检查、补漏,重点要检查危险地域(如大井、池塘等)的警示标志是否明显清楚,能否确实起到警示作用,并设置警戒线或护栏,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街道防汛办(联系人:丁加兴)。同时要组织人员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监管巡查,劝阻防范学生下水游泳、玩耍。

     三、防范措施要到位。各社区要通过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社区、小组和老人协会等力量进村入户,督促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认真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加强教育,要做到有效看护,随时了解孩子去向,防止溺水事件发生,着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实做细,使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四、督查要到位。各社区要确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假期学生的安全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做进一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6日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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