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7-10-2023-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3〕132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店街道河湖长制
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新店街道河长制成员:
为进一步完善新店街道河湖长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调、督促涉河涉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推动形成河湖高效治理格局,根据翔河办〔2023〕21号文通知,现将《新店街道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翔安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5日
新店街道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厦河办〔2023〕11号)《翔安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翔河办〔2023〕2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新店街道河湖长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调、督促涉河涉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推动形成河湖高效治理格局,结合新店实际,特制定本文件。新店街道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社区建设办市政环保组一、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推动和指导水生态示范创建。监督指导街道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建设工作。
综合执法办负责指导和管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区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及其管辖的市政设施(排水防涝等设施)的监督考核。指导、协调、监督城市建成区排水防涝工作。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监督、指导、协调城市建成区和公共水面保洁,负责海上环境卫生的监管。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进行的洗砂活动。
经服办负责落实街道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加大对小流域治理的资金支持。
社区建设办交通建设组负责对河湖保护和治理有关的在建工地、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实施监管。
社区建设办农业农村组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农业生态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自来水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协助做好农业面源。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街道水资源规划、主要河流综合规划与防洪规划等。负责原水供应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划定河道生态保护蓝线,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街道主要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做好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道水工程建设,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会同街道城市执法中队、社区建设办建设组、市政环保组负责协调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渣土倾倒。负责指导监督陆域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附件
翔安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厦河办〔2023〕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翔安区河湖长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调、督促涉河涉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推动形成河湖高效治理格局,结合翔安实际,特制定本文件。翔安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区发改局配合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等河道保护管理有关重点项目的推进,配合河流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
翔安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负责协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负责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实施辖区内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确定水体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推动和指导水生态示范创建。监督指导全区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会同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资规局翔安分局负责河道水系空间管控,协助河道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协助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按规定开展河道生态蓝线规划管理。负责做好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协助做好重要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监督指导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开展水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统筹协调全区山、水、林、田、湖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配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尾水回用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导、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节水型城市建设维护牵头工作。指导和管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区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及其管辖的市政设施(排水防涝等设施)的监督考核。指导、协调、监督城市建成区排水防涝工作。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监督、指导、协调城市建成区和公共水面保洁,负责海上环境卫生的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加大对小流域治理的资金支持。
区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
区卫健局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工作。
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对河湖保护和治理有关的在建工地、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实施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农业生态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自来水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协助做好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主要河流综合规划与防洪规划等。负责原水供应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划定河道生态保护蓝线,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我区主要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做好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道水工程建设,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资规局翔安分局负责协调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渣土倾倒。负责指导监督陆域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指导镇街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进行的洗砂活动。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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