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2-02-2017-006
  • 备注/文号:新政〔2017〕246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15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印发《新店镇第三期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8-24 11:07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实施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早日实现抄表到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城乡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明确2017年新店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相关工作机制,经研究制定《 新店镇第三期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新店镇第三期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根据市、区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及区政府固投要求,我镇纳入第三期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计划的共有10社区1自然村,由翔发集团代建,水务集团设计、监理、施工,新店镇协助协调推进,竣工验收后由水务集团抄表到户。为有序推进自来水管网建设组织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职责

  (一)2017年—2018年新店镇第三期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彭厝、东坑、东界、陈塘、浦边、钟宅、溪尾、刘五店、湖头、前浯、和美共10社区1自然村的自来水进村入户管网改造建设,实现水务集团抄表到户供水管理目标。

  (二)建立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体系。

  新店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由张清海镇长担任总指挥,由郑昆乔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项目挂靠镇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按照“以支点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在全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全面推行。严格落实“支点分管、属地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支点领导、各包社区干部、各社区两委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相关的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协调推动职责。翔发集团公司代建及水务集团公司要主动联系各支点领导、各包社区干部、各社区两委等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完成。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第三期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由新店镇作为业主统一委托翔发集团公司代建,项目各阶段进度及问题要及时反馈业主(即:镇主要领导、支点领导、各包社区干部)。支点领导、各包社区干部、各社区两委履行辖区内相关的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建设管理监督协调推动项目完成。

  2.根据厦门市政园林局2012007号《呈阅件》及参照第二期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即参照现行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模式,统一由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厦门特水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水务集团售水公司接收管理,工程相关费用以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3.项目申报前水务规划设计公司要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及概算,并及时提交翔发集团公司立项。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代建单位向水务集团(售水公司)提出验收移交申请;

  2.翔发集团公司组织评审验收小组〔包括翔发集团(代建公司)、水务规划设计公司(设计单位)、特水集团(施工单位)、水务建设工程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水务集团售水公司(接收管理单位)、 镇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社区主干等〕根据验收资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决算。

  四、工程决算及相关资金说明

  1.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需提供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报告等资料后,根据区财审进行结算价格审核,同时将设计费、代建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报送区财政审核。

  2.项目建设资金由镇政府待竣工验收完成后拨付代建单位;代建及前期各项费用由代建公司向业主申请拨付,项目各合同签订后,由代建公司向业主申请60%设计、监理、代建费、施工费;待工程验收合格转交水务售水公司接收管理,由代建公司向业主申请剩余各项费用。

  五、其他事项

  1.镇各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及社区两委要全程参与到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验收、资金把关各过程。

  2.项目实施过程中,代建单位及水务集团要特别注意安排专人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全过程相关资料完整建档并送镇档案室存档。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协调处理。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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