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7-10-2017-005
- 备注/文号:新政〔2017〕185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03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店镇“河长制”
实施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纪要[2017]2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有效推进“三乱”治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现将《 新店镇“河长制”实施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新店镇“河长制”实施管理方案
为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新店镇建设创建美丽厦门,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溪流治理目标,严控溪流污染,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新店镇按照翔安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镇推行河长制。
一、明确溪流、河道、塘坝等水域实施管理责任内容。通过努力,使河道水系污水直排、非法采砂、网箱网围、畜禽养殖、垃圾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
二、建立河网水系实施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支点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在全镇河流水系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支点分管、属地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社区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溪流、河道、塘坝等水域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级河长办等相关管理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水系的管理人、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三、明确河网水系实施管理主要职责。社区主干是社区辖区内河道(段)水系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辖区河道水系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河道水系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镇河长办公室(注:由建设、环保、执法、企业、畜禽退养、水利、市容环卫组成)负责组织制定河道(段)的治理工作计划,具体落实河道(段)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建设、环保、执法、水利、市容环卫等责任部门应协调开展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履行河长办公室水环境治理职责。
四、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水系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发动社区的监督作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日常实施考核制度。制定“河长制”实施管理办法。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在河道水系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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