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7-10-2015-003
- 备注/文号:新政〔2015〕73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17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店镇溪流治理和养护及溪流
养护工作监督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各中心:
根据市政府,厦府办【2015】34号文《关于印发厦门市溪流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翔安区厦翔政办【2015】32号文《关于印发翔安区溪流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镇溪流治理和养护工作,有力改善全镇生态环境,逐步实现全镇各溪流、河道、塘坝等水域周边环境改善,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店镇溪流治理和养护及溪流养护工作监督考评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生海(镇长)
常务副组长:郑昆乔(副镇长)
副 组 长:王朝晖(镇长助理)
杨保卫(镇长助理)
成 员:周武春(党政办负责人)
周朝阳(综治办主任)
林天送(新店派出所所长)
潘 腾(沃头边防所所长)
沈 治(莲河边防所所长)
曾 强(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吕佳阳(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李新东(司法所负责人)
谢霖建(镇村建站负责人)
蔡彬彬(镇环卫所负责人)
吴海明(镇财经办负责人)
黄水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瑞武(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防汛办)
以及溪流涉及的社区主任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防汛办,主任:陈瑞武,副主任:李设、江新民、陈随通。
成员: 洪非凡、郭咪、郑美璇、洪桦珍、郑珍珠、吴丁财。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抄送: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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