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7-09-2020-002
- 备注/文号:新政〔2020〕47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5
关于印发《新店镇河湖长办小流域
污染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镇小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新店镇河湖长办小流域污染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新店镇小流域污染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全镇水生态安全,加快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长效导向、共治导向,进一步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水环境保护新机制,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
二、基本原则
党政同责,分级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社区职责,落实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实施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上下协同联动的小流域治理格局。
源头管控,综合施治。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源头管控、综合施策,加强对全镇小流域污染情况的监测梳理,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和流域水环境治理。
水陆统筹,突出重点。坚持区域联动、水岸共治、治管结合,统筹协调上下游,对污染严重、流域水环境影响大的分轻重缓急加快治理;实施“一村一策”,推动流域精细化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积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变“政府治”为“全民治”,形成全民治水的强大合力。
三、整治目标
一年打基础。到2020年底,完成小流域水质监测普查,确定整治方案;基本消灭垃圾黑臭河湖,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三年见成效。到2022年,汇入池塘、水库、溪流、出海口等小流域消除劣V类水体。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污染整治
1.严控生猪养殖回潮。以流域水质达标为目标,根据流域环境容量,调整优化养殖布局,坚持“管控并举,查打结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有效打击遏制新建、改建养殖场行为,防止生猪养殖回潮。彻底清除不符合《厦门市生猪养殖空间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养殖场。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畜牧站)、镇环保办、各社区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点推进设施作物、蔬菜、果树等作物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技农机)、环保办、各社区
3.农村小作坊污水处理。对于存在污水排放的农村小作坊实施全面排查、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对于偷排、漏排和排放不达标的小作坊要求限期整改,按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环保办、各社区
4.蔬菜加工企业污水梳理。督促蔬菜加工企业启用污水设施,帮助无处理设施的加工厂尽快完成建设或转产,实现达标排放。加大专项联合执法力度,实现对蔬菜清洗加工企业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环卫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各社区
5.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渔业站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坚持生态优先,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体承载能力,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渔业)、各沿海社区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6.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决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一律不得排入海、河、湖、池塘、沟渠的要求。针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以“部门主导、属地负责、标本兼治、立行立改”为整治思路,制定全面排查、专项治理、巩固提升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在小流域污染治理设施未实现全镇覆盖的过渡周期内出现的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未有效治理、常态管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和矛盾,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村建办、各社区
7.加强建筑行业污染管理。针对建筑工地及村庄建设等产生的废水(如井点降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建筑材料及输送管道的清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临时供水设施跑冒滴漏而无相应管理跟进,导致施工现场污水漫流;将泥液、废浆直接排入沟渠、池塘、河道,沉淀后的原浆堵塞了流域导致次生水环境污染问题。建筑固体废弃物(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组成)偷倒乱倒于流域管理范围内,长期存在污染、堵塞流域,破坏环境美感、影响市容市貌、危害人类健康、污染土壤和影响行洪安全。
责任单位:环卫办、村建办、市容执法中队、各社区
8.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因地制宜抓好垃圾处置,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加强对河道、池塘、沟渠周边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环卫办、各社区
9.加强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管理。以整治我镇餐饮服务油烟和污水为重点,全面摸排餐饮业乱排、偷排、非法处置餐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油渣等环境污染违法现象,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水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责任单位:卫计办、环卫办、各社区
10.受污染池塘水体整治,加强溪流养护管理。对全镇农村池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受污染池塘底数,统筹抓好水面污染物打捞养护管理,对池底淤泥和水流进出设计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定制方案、专项治理。结合“美丽湖、幸福河”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综合提升推出一批精品。在2020年度,开展一次“最美河湖”评选活动,每个镇拿出一处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各社区
11.入河湖海排口整治。加强全镇流城入河湖海排污口及岸上污染源的排查和监管,对入河湖海排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建立排污口河湖长制,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逐步取缔违法排污口,对合法排污口强化证后监管,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海排污口,不断加大入河湖海排口整治力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达标后方可排入河湖海。
责任单位:环保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村建办、各社区
(三)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1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实施更加严格的落后产能地方淘汰标准,加速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退出;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关闭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小作坊、石材厂等)。
责任单位:环保办、各社区
(四)开展小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1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围绕小流域整治重点。开展河道拆违、生态清淤、河面漂浮物清理、河道两岸堆放的废渣与垃圾清除等专项整治行动,河道综合整治与河道两岸截污工程应同步规划设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引进专业养护公司承担河道保洁工作;加强河道采砂和洗砂管理,全面打击非法采砂和洗砂行为,对影响水源保护区和水生态的河道逐步实行禁采、禁洗。
责任单位:环保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村建办、环卫办、执法中队、各社区
14.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强化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禁止陡坡开荒种地,提高流域水土保持能力。全面开展重点农业类生态功能区、城镇与城郊农业(或集约化高优农业)功能区、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社区
15.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强化小流域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小流域日常巡查制度,实施差别化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各成员单位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依法重点打击小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环保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长办)、村建办、环卫办、执法中队、各社区
五、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1.细化目标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社区地要根据该方案制定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上报河长办备案;坚持 “一村一策”,强化不达标流域治理,明确整治路径、目标、时间节点,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整治进度,每周上报治理情况。
2.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小流域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水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
3.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落实各河湖段长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健全乡(镇)河湖段长体系,推动设立小流域村级管理员,将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各河湖段长及相关部门、社区。镇河湖长、河湖段长、河道专管员要加大对责任河道、池塘、沟渠等小流域的巡查力度,发现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督促或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段溪流、每村池塘、沟渠等小流域要建立“一村一档”和项目库。启动交办、督办责令整改机制。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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