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8-06-2019-001
  • 备注/文号:新政〔2019〕192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4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新店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20 09:47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新店镇村庄

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我镇制定了《2019年新店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9514

2019年新店镇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央农办等18个国家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等事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943)部署安排,我镇决定组织开展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房前屋后堆杂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社区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社区两委干部、小组长的作用,入户宣传动员村民自觉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促进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使全镇各社区都达到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二、目标任务

根据当前我镇实际情况,动员全镇各社区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白色垃圾、村道沿线散落垃圾和卫生死角等,拆除清理垃圾堆放点。加大卫生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地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工作,决定成立镇村庄清洁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长王达任组长,人武部长柯志远任副组长,成员由包片领导,镇环卫所、镇财经办、镇建设办、镇文化中心、镇河长办、新店执法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三中队的负责人和各社区书记(第一书记)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环卫所,主要负责村庄清洁整治协调工作;制定村庄清洁整治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社区做好村庄清洁整治工作。各社区应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协调机构,负责辖区内清洁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本次整治行动由镇村庄清洁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

(一)镇环卫所:负责督促、指导各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各社区垃圾的集中转运工作,并对各社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镇执法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三中队:加强对野外焚烧垃圾的管理,加大对乱倒建筑废土和各种垃圾的查处力度,对道路边、村庄内乱堆放建筑材料等问题要责令整改,对砂土运输车污染路面等行为严格查处。

(三)镇村建办:负责指导社区新(翻)建房屋装修材料规范堆放,建筑废土及时清理。

(四)镇河长办:加强对各社区辖区内池塘、湖泊、沟渠等巡查管理,全面清理池塘、湖泊、沟渠等水域漂浮物,消除村庄黑臭水体。

(五)镇财经办:负责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整治资金,将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镇文化中心:牵头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爱护家园、洁净家园的卫生意识,教育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支点领导、包村干部:要深入村庄组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八)各社区:要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体责任,书记、主任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合理安排、广泛动员、真抓实干,各包片干部和小组长具体负责清洁行动,说服村民配合房前屋后整治,督促村民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按照农户门前三包明确的管理范围、管理标准要求自觉进行清理,彻底解决房前屋后堆杂、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等问题,并联系市政环境公司及时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转运到东部固废中心。

五、工作安排

(一)行动范围

全镇34个农村社区(澳头、欧厝由市政环境公司负责实施)

(二)行动安排

1、动员部署

 时间:2019510—2019520日。

2、集中整治

时间:2019520日-2019620日。

(三)行动原则

    1、村为单位、人人参与。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社区书记(第一书记)、主任为整治行动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居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整治。

2、因地制宜,注重落实。立足本村实际,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按标准抓好落实。

3、先易后难,全面推进。从居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房前屋后堆杂整治入手,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

4、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引导村民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六、经费保障

镇将按每户100元的标准补助各村清洁行动工作经费,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拨50%,经区环卫处、区考评办、镇环卫所、区市政环境公司联合验收合格的才能再拨50%

 

附件:1.新店镇各社区信息统计表

2.新店镇房前屋后整治工作计划

3.新店镇农村前期整治标准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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