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_市容环卫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

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9-08-2017-006
  • 备注/文号:新政〔2017〕197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20 16:48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闽建村【20172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考评迎检工作,结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际,特制定《迎接省住建厅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77月12日 

 

 

 

 

 

 

 

 

 

关于迎接省住建厅2017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方案

 

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闽建村[2017]21号)文件要求,7月起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评,为切实做好考评迎检工作,结合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要严格对照考核评比标准在每季度临检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固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迎检任务。

二、任务分工

(一)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各社区要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一支由村两委、老人会、妇女会等开展日常检查督导队,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定期开展保洁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例会。

(二)强化资金管理。及时将市、区补助资金下达至所辖社区并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备查。各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三)推进整治任务开展。各社区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陈年垃圾清理工作。各社区要按考评要求设置垃圾桶等收集容器和环卫收集车辆,负责所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责任范围内河道垃圾漂浮物的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级考评工作依托区考评办。镇环卫所每月开展查考评,并将考评情况通报给各有关单位;制定约谈制度,后进社区镇环卫分管领导组织约谈,约谈情况要及时按相关渠道通报。镇环卫所、各社区要分别设立举报平台及电话,及时处理举报件。各社区要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每家每户房屋周围环境卫生,在村庄公共场所张榜先进和落后家庭。

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根据考核评比办法,工作考核分按区级、镇、村三级权重进行计分,第二季度考评迎检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区市政环卫处具体落实我镇牵头分别做好镇级、村级工作落实情况的准备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各社区要做好迎检内业资料准备工作。

    (二)加大投入,配齐设备。根据考评标准结合各社区实际配齐垃圾收集容器、环卫车辆等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采取符合地方特色,张榜先进和落后家庭。

    (三)落实迎检临时措施到位。各社区要加强教育引导,指导社区居民积极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附件2

 

 

 

福建省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

评分细则

责任单位

一、县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00分)

 

1

工作部署情况

10

1)是否召开部署动员会(5分);   
2)是否制定实施方案(5分)。

区市政环卫处

2

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0

1)是否按照省市下达的指标,将年度乡镇转运站建设任务和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5)                                        
2)是否明确各乡镇具体责任人并在政府公告栏公示(5分)。

区市政环卫处

3

资金配套情况

30

1)是否及时将省、市补助资金下拨至各乡镇,每少一个乡镇扣5分; 
2)是否按照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并下达至各乡镇,每少一个乡镇扣5分。
注:将全县或部分乡镇捆绑打包建设运营不需要下达资金的按已下达计算,不扣分。

区市政环卫处、
区财政局

4

任务推进情况

35

1)按照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完成比例得分(15分);                               
2)是否按照要求购买直压垃圾转运车或按时序完成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乡镇转运站建设进度要求见备注),按照完成比例得分(10分);
3)按照陈年垃圾清理率得分(10分)。
注:如抽查发现此项内容上报不属实,则得分为0分。

区市政环卫处、市政集团

5

督查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15

1)是否设立考评办(3分);          
2)是否每月开展督查并通报(5分);          
3)是否约谈后进并通报(5分);                         
4)是否设立举报平台及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举报件(2分)。

区考评办

二、乡镇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00分)

 

1

工作部署情况

10

1)是否召开部署动员会。

环卫所

2

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0

1)是否按照县里下达的指标,将年度农村垃圾治理任务落实到各村庄(5分);                                 
2)是否明确各村庄具体责任人并在政府公告栏公示(5分)。

环卫所

3

资金下达情况

10

是否将省、市、县补助资金下达至各村庄。
注:将全县或部分乡镇捆绑打包建设运营不需要下达资金的按已下达计算,不扣分。

环卫所

4

任务推进情况

28

1)按照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完成比例得分(10分);                              
2)是否按照要求购买直压垃圾转运车或按时序完成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乡镇转运站建设进度要求见备注),按照完成比例得分(8分);
3)按照陈年垃圾清理率得分(10分)。
注:如抽查发现此项内容上报不属实,则得分为0分。

环卫所

5

督查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12

1)是否每周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5分);           
2)是否约谈后进,并在镇公示栏公示(5分);                      
3)是否设立举报平台及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举报件(2分)。

环卫所

6

集镇卫生情况

30

1)集镇主街道及可视范围、沿河两岸,发现零星垃圾一处扣0.5分,发现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分,街道未保洁的每50米扣2分(基本分10分);
2)街道垃圾桶设置充足,每50-100米设置一个垃圾桶,发现垃圾桶设置严重不足的一处扣0.5分,发现垃圾外溢的一处扣1分(基本分5分);
3)街镇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发现垃圾桶破损、不洁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4)河道发现垃圾漂浮物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5)街镇主街道发现杂物乱堆放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环卫所、市政集团

三、村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00分)

 

1

设施及保洁人员配备情况

20

1)每户配备干湿两个垃圾桶,仅配置一个干垃圾桶的发现一户扣0.5分,未配置的发现一户扣1分(基本分3分);
2)村庄主干道垃圾桶设置充足,发现垃圾桶设置严重不足扣0.5分,发现一处垃圾外溢的扣1分(基本分3分);
3)每500人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每少配1名扣4分,未配备的扣8分(8分);
4)村级配备垃圾专用运输车(3分),并且保持车况良好(3分)。

各社区

2

垃圾治理技术情况

20

1)采取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或者有防渗措施的卫生填埋处理垃圾,或分类后通过堆肥等方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14分);
2)焚烧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基本分6分);

环卫所、市容中队、各社区

3

监督管理情况

20

1)是否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村庄保洁制度(5分);
2)是否开展日常检查(4分),如由村两委、老人会、妇女会等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每家每户房屋周围环境卫生,在村庄公共场所张榜先进和落后家庭(4分),并在家庭门前挂笑脸、哭脸等(4分);
3)是否设立举报平台并及时处理举报件(3分)。

各社区

4

资金保障情况

10

每户每年60-120元保洁费收缴到位,按收缴比例得分(10分)。

各社区

5

村庄卫生情况

30

1)村庄道路两旁、沿河两岸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有零星垃圾的一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分,村道未保洁的每50米2分(基本分15分);
2)村庄主干道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发现垃圾桶破损、不洁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3)河道发现垃圾漂浮物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4)村庄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发现杂物乱堆放的一处扣0.5分(基本分5分)。

各社区

四、县(市、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工作落实情况

 

1

工作落实情况

100

按照推行市场化运作的乡镇数占全县乡镇总数的比例乘以项目进度权数得分。
计算公式:本项得分=完成协议签订的乡镇数÷乡镇总数×100+发布招标公告的乡镇数÷乡镇总数×70+县(市、区)政府文件(含会议纪要)明确要实施的乡镇数÷乡镇总数×30。
1个项目捆绑超过50%(含)乡镇的,总得分再乘以1.2。

市政环卫处
、各镇(街)
、市政集团

备注:(1)取县级得分、各乡镇平均得分及各村庄平均得分、县(市、区)推进市场化工作情况得分加权平均
           值作为所考核县(市、区)该季度考评分,权重依次 为15%、15%、50%、20%;
      (2)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进度要求为:第一、第二季度开展前期工作,第三季度开工建设,第四季度完工,
           对于本年度无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的,则相应分值并入农村垃圾治理完工情况中考核。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77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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