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3-02-2024-008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5
2024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
时间:2024-08-29 09:54

  2024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学技术、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统筹落实上级关于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工作,做好经济统计。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翔安区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全额

  18

  16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全额

  14

  14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

  全额

  4

  4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优异成绩为翔安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硬核支撑”,奋力把新店建设成为建设“五个翔安”,绘就最美“扇面”的桥头堡、排头兵。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效治理,推动环境更加宜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为群众创造更高颜值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提升温度,持续夯实民生保障。秉承为民初心,提升发展温度,持续夯实民生保障。以爱筑城暖民心,爱心氛围日臻浓厚,爱心善举蔚然成风,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三)释放效能,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新时代、新形势、新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要持续强化抓落实、提效能、争先进的理念和能力,最大限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入预算为10,518.8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13.27万元,增长8.3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5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18.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支出预算为10,518.8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13.27万元,增长8.3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0.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14.22万元,公用支出436.67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668.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18.8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13.27万元,增长8.38%,主要是由于相应支出费用增加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49.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转的人员、办公等经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65.0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事业单位运转的人员、办公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962.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行政办公中的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拓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规范化建设、非公党建、基层党建等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350.00万元。主要用于党和政府的宣传舆论支出。

  7.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经费、民兵防空训练经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消防、派出所协警队、矛盾纠纷排查等社会综合治理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教育活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535.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工资、大学生兼职组织员工资、社区补助经费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91.0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建设、救灾应急等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1.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各种生活补贴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9.5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的各种生活补贴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3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9.00万元。主要用于五老及五老遗孀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171.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费用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2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低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台风防疫应急消杀等经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3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事业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9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人员社会医疗补助支出。

  2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5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补助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4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卫生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修建设、环卫设备购置、建筑废土整治等经费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700.00万元。主要用于两违执法、市容执法等城市综合执法经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经费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等经费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检经费、无害化处理等经费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3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宣传和队伍演练、防汛物资储备等防汛经费支出。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燃气排查与宣传、安全生产报刊订阅、教育、培训以及其它专项整治经费的支出。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50.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人员和微型消防人员经费及设备购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出国境计划。与上年年初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这两年均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交流、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接待活动没有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没有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65万元,增长39.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7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1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6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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