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3-02-2023-005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
时间:2023-09-11 10:23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

  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区下放有关农、林、水、渔业和安全生产等多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包括1科室,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2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主要任务是:立足于正规化建设,着眼于长效化管理,不断创新执法办案新理念,不断探索综合执法新模式,全面履行综合执法工作职责,始终以高压态势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行政处罚力度更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行刑衔接,增加案源移交,切实提高执法倒逼效果。

  (二)举报处置水平更进一步。积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实现举报核实零拖延,满意处置效率高。

  (三)队伍业务能力更进一步。争取全体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上是专家,在相关业务领域方面是行家,培养出一支有能力、有知识、有干劲的执法队伍。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50.48万元(新成立单位不可比),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2023年支出预算为50.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新成立单位不可比),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0.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48万元,公用支出5.00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新成立单位不可比)。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4.4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街道综合执法队在职人员运转的人员、办公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在职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5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出国境计划。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公务接待计划。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计划安排,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执法队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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