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3-02-2023-004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23-09-11 10:21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党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建设、经济服务、统计、“三农”服务、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卫生、生态环保、建设规划服务、宅基地、应急保障、安全生产、民政事务、行政审批事务、公共服务、信访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代办点。

  (二)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包括4科室,人员编制数15人,在职人数1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将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优异成绩为翔安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硬核支撑”,奋力把新店建设成为建设“五个翔安”,绘就最美“扇面”的桥头堡、排头兵。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效治理,推动环境更加宜居。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为群众创造更高颜值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提升温度,持续夯实民生保障。秉承为民初心,提升发展温度,持续夯实民生保障。以爱筑城暖民心,爱心氛围日臻浓厚,爱心善举蔚然成风,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三)释放效能,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新时代、新形势、新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要持续强化抓落实、提效能、争先进的理念和能力,最大限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592.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6.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9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592.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6.1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2.3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4.80万元,公用支出37.50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5.13万元,增长10.26%,主要是由于相应支出费用增加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33.4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的人员、办公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1.81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的各种生活补贴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3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7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出国境计划。与上年年初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均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公务接待计划。与上年年初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均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计划安排,主要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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