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22-10-00-2020-017
  • 备注/文号:厦翔审改办〔2020〕12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行政审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4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13:32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依照《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

  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厦审改办〔2020〕2号)

  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的要求,我办对翔安区区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项,删除5项,修改法律依据5项,调整后保留区级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19项,现将调整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翔安区区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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