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22-10-00-2020-015
  • 备注/文号:厦翔审改办〔2020〕7号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2
关于印发2020年翔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2 10:11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厦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审改办〔2020〕16号)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翔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翔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翔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翔安区行政审批局代章)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翔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厦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审改办〔2020〕16号)的文件精神,纵深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引资,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办事。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过强化网上审批服务、精简审批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二)改革目标

  一是以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快速响应、项目策划生成“双清单”、“多批合一”及优化提升“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机制,扩大区域综合评估范围,优化“一会四函一书”工作流程。

  二是在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的基础上,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优则优”原则,针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类型,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2020年6月底完成试点改革任务。

  三是坚持以促进项目落地为导向,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要素保障,破解项目审批推进中各环节遇到的难题,全力保障项目按时落地建成。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清单管理制度

  1.清理规范审批事项,按项目类型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容缺受理清单。

  2.建立策划阶段“双清单”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征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清单”,并及时转化为整改清单。

  (二)优化前期策划评估

  3.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加强空间边界协调论证,强化对项目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服务设施的策划指导意见。

  4.配合深入推进区域综合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投融资项目在策划生成阶段可研评审模式。

  (三)优化审批流程

  5.配合优化“一会四函一书”流程,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加快审批、按期开工。

  6.出台公开出让用地的“交地即交证”操作规程。兑现利用既有土地、厂房增容扩建相关鼓励政策。

  7.整合并联审批阶段事项,实行“多批合一”,实现“一个阶段一个事项一本证书”。

  8.完善“多测合一”制度;优化“联合验收”,将各专项验收事项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合并为一个综合验收事项办理,简化联合验收申报材料。

  (四)精简审批环节

  9.公开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可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收储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完成。加快转变建筑设计管控方式,由后置审查变为提前告知,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出让方案再挂牌出让。涉及市政管线临时迁改工程建设项目,免于办理迁改设计方案核查。

  10.通过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的项目,取消“项目报建”事项,转变“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方式;项目赋码审核在工作日时段原则上应当天出具审核意见,赋码审核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11.划拨用地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依申请事项,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合并办理。

  1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再作为依申请事项。公布施工许可证办理豁免清单,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化。扩大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范围。建筑废土处置许可(证)外运转变为备案事项。

  13.创新不动产登记权属调查模式,合并地籍调查与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事项。

  (五)提升审批服务

  14.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推动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规范化。

  15.配合建立全市地籍图信息公开制度。

  16.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免费快递服务,原则上当天批当天寄。

  (六)提升招标投标工作机制

  17.制定土石方工程采用最低价简易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试点方案及规范交通水运等专业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实施意见。

  18.取消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推行电子投标保函。

  (七)规范优化中介、市政公用服务

  19.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配合优化提升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网上服务大厅管理机制和相关功能。

  20.完善市政公用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用电、用水、用气服务,推广正式用电整体租赁服务。

  (八)完善网上审批

  21.配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功能,指导规范项目单位办理网上审批,涉密项目及信息不得通过建管系统办理和传递。

  22.优化提升电子证照库批文共享调用功能,以项目代码查询、调用工程建设项目批文证照,建立电子证照缺失补录机制,全面落实批文证照无需申请人提供。

  (九)强化监督管理

  23.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审批与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办理流程。

  24.不定期对各部门项目审批实施动态监测,每月通报审批运行、数据共享、改革成效等方面情况。

  25.完善改革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对已审批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回访,实行落实情况“问题清单”不定期通报机制。

  26.对全区建设项目开展监督登记、联合验收、施工图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远程动态监控与监测预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厦门市“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攻坚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是事关厦门市战略选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二)提升审批协调

  区行政审批局加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协调、跟踪、督办。资源规划分局、建设与交通局要统筹推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审批服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沟通协作,深入推进跟踪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一对一”帮扶工作,强化帮办代办。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为项目提供全程全域服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三)畅通沟通渠道

  各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全面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四)严格督促落实

  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日常监管,强化督查考核。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能按期落实改革任务要求的,强化问效问责,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做好改革宣传培训

  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及时宣传报道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增进市场主体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积极挖掘改革工作中的创新点、闪光点,总结好、推广好先进经验。加大改革政策和审批业务培训力度,培训审批部门一线审批人员、代办服务队伍以及重点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报建人员。

  四、其他要求

  其他事宜仍参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政〔2019〕103号)执行。

  附件:2020年翔安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任务分解表

  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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