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22-10-00-2020-014
  • 备注/文号:厦翔审改办〔2020〕6号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7
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16:55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应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申请,我办对翔安区区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个,调整后保留区级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19项,现将调整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翔安区区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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